m的,老子心好累,怎么跟这么个二椅子一起行动。
齐风云瞪了叶青龙一眼,也不好发作,继续道:
“骸骨之袍,十二天等级亵渎之器之一,持有者从万千尸骸中走来,骸骨之袍加身,血海环绕,白骨铺路,
骸骨之袍只有妖魔能够驾驭,会让所有者拥有超强的防御力,以及对骨头的操纵力。”
叶青龙提起兴趣,疑惑道:“这种好东西,怎么在个垃圾身上,真是暴殄天物。”
“当初拥有它的大妖魔被羁押在界都,后来逃狱,死在某条巷子里,发现它的时候,骸骨之袍已经抽离,等一下,我想到一些关键了。”
“关键?这女人难道和那妖魔有一腿,还是她本身也是妖魔?”
“这姑娘是人类无疑,我想到的关键是,当初看管那个大妖魔的,就是上任第十三天,刀鬼天赵惜朝。”
叶青龙闻言挑眉:“难不成,我的上一任死亡,跟这个女人也有关系?”
“说不好,不然没法解释赵惜朝为什么突然来到碧雷城,上面早就下令,碧雷城归雷九霄个人所有,这里连猎魔司都没有设立,如果没什么重要事,赵惜朝不会踏进碧雷城。”
叶青龙摸着下巴,分析道:“也就是说,赵惜朝知道她得到了骸骨之袍,所以来碧雷城抓人,但最后雷九霄护短,把赵惜朝杀了,又把武器藏在自家弟弟的铁匠铺,合理么?”
“很有可能,不过我们调查的结论是,当时雷九霄去追杀千眼魔王,不在城内,和赵惜朝起冲突的是雷大强,地点也不在碧雷城,而是在北屏城,这姑娘叫北冥雪,便是来自北屏城的北家,所有都连起来了。”
“也就是说,这个女人是关键人物了,我这次真是抓到宝了。”
叶青龙借着齐风云的话,分析出一些事。
这些事已经很贴近事实了。
简单来说就是,北冥雪小时候得到骸骨之袍,本要成为赵惜朝的抱刀侍女,却在关键时候逃跑,时光荏苒,赵惜朝在雷九霄不在碧雷城的时候找上门来。
不过任谁也想不到,堂堂第十三天,是死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
叶青龙盯着北冥雪:“女人,你身上有很多秘密啊,我已经迫不及待拷问你了,就先从你喜欢什么颜色,不,喜欢什么样的交配方式开始吧。”
叶青龙问出和环境截然不符的问题,好像正在相亲般随和。
齐风云年迈,但依然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特么问的是啥!
这小子是个精神病,我一定不能惹他。
随着提问,昏暗的洞穴内,突然死寂一片。
两位猎魔司的最强者都闭上嘴,目光落在北冥雪凹凸有致的身体上,等待回答。
小的是色棍,老的也差不到哪去,都很好奇这个变(和谐)态问题的答案。
作为被审问者,北冥雪坐在一张临时劈砍出来的粗糙石头椅子上,套着黑袋子的脑袋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别说容貌,就连发型也看不出来。
尽管能听到她呼吸的声音,但被一巴掌抽昏迷的她,没法对这种奇葩提问做出回答,就算听到了,也不会回答。“诶?怎么不说话了,这么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了。我刚才只是抽个嘴巴,不至于晕过去吧,怎么说也是炼炁境,别那么扫兴,
肯定是装的,如果在你脸上画上几刀,或者打碎几颗牙齿,肯定会立马醒过来的对吧,
如果你现在说话,我保证不打你,来吧,小美人,跟我掏心掏肺的聊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