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别说田沐湘了,连田淼淼都有些吃不消那两人的火热目光。
不过他们不会去骚扰田淼淼,只会用火热且令人郁闷的目光盯着田沐湘。
田沐湘越是不下车,他们就越是盯紧了她。她没有办法,除了用小动物练习的时间,就只能发呆。
除了刚开始的两只小兔子是断了腿,把腿骨接好之后,只是每天观察一下腿伤的情况,其他的小动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基本上换了一波又一波。
起初那些死了的小动物,没有人提得起兴趣去吃它们,然而后来死得多了。慢慢也就习惯了,每到饭点,还无肉不欢了起来。
好吧,其实就是人的劣根性而已,只有没了肉菜,一天两天可以,三五日后管它是不是有过贡献的小动物,民以食为天嘛。
田淼淼实在是受不了了,发呆至少别当着她的面呀,她只得没好气地田沐湘说道:“别再发呆了,有时间你不如把这几天练习的心得记录下来,也远比发呆要强!”
田沐湘再不情愿也要起来,默默拿出笔墨纸砚,等写下一页纸后,她才回过神来:“为什么不是你记录呀,不都是按你的步骤走的吗?完全不需要我记录呀。”
田淼淼气结,该清醒的时候糊涂,该糊涂的时候咋这么不含糊呀,她只得道:“我懒!”
田沐湘差点一个倒仰,不再和田淼淼说话,有那说话的时间,她都可以多写很多字了,而且她算是看出来了,一旦田淼淼把事安排给别人了,就代表她绝对不会插手。
田淼淼一直关注着田沐湘,发现她的字写得非常漂亮,显然是特地练过的,不禁点点头,就是要这样嘛,她又培养了一个才女出来了,等缝合之术、接骨之术传出,那田沐湘的大名也将传遍整个大景皇朝。
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田沐湘也的确很是争气,在这个古代,她一个原住民,又是一个女子目前房来的成就便站到了一定的高度。
当然,那是后话。
一路上,除了刚开始的风餐露宿,之后每到一个地方,田淼淼都会让白晓月安排着住下来,并且还会在当地客流量较大的客栈住下,还会花时间去附近转转。
田淼淼每次都会带着田沐湘和朱凌,穿梭于各个衣食住行的铺子,有时只是看看,有时还会买上不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