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炖的肉确实挺香的,汤也有味。兰泽有阵子没吃烧煮的热食,忍不住又盛了半盆。
“这附近怎么会有野猪?自古以来,咱们这片儿好像都是繁华之地?”兰泽继续对食物好奇。
“这其实是家猪。”农夫贾给他揭秘。“我也是听说的。说是前几十年,郊区养猪场的房子塌了,猪跑出去了。”
“没逮回来?”
“逮回去了,漏了几头。为了几头猪,出动大队人马不值得,所以就这么算了。要知道,这附近是有狼的。就当是喂狼了吧。谁知道,几头猪不但没死,还野化了!繁衍出一大群野猪出来。”
而且这可是家猪的品种。
要知道,原始品种的野猪,长到三四百斤就算是大的了。
想象一下,家猪野化后形成的,半吨多重的大公猪,獠牙突出,脑袋中间竖着莫霍克式的鬃毛,横冲直撞,跑起来和坦克似的。
虽然野化的家猪,在警惕性和智商方面,相比正宗野猪稍微不如,却在体型方面得到了弥补。
在自然界中,这种动物还存在天敌吗?难怪拉练的学生兵,碰见野猪群就开杀。
而且,家猪生崽子的效率,比野猪更高一点。
毕竟各种家猪都是人类优选培育了很多代形成的品种。肉长多点,崽子养得快点,人类主人多高兴呢。
现在这些野性十足的大怪兽,还剩下唯一一个优点:炖出来的味道不错。
这些野化了的家猪,运动充足,吃的东西也是健康天然随心所欲,身上瘦肉多肥肉少,没有原始野猪的土腥味,味道相当可口。
如果不是纤维太粗,弄熟不大容易,简直可以说得上是完美。
人类和猪相比,差得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