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我了!居然敢嫌弃我孩子多!”兰花小姐姐相当不爽,“我还没嫌弃他狐臭呢!一天到晚喷止汗剂。我们一起去健身房,他熏走一圈人!”
“呃……”
有体味的人,运动起来确实比较尴尬。而且体味这玩意,涉及种族天赋。兰泽以前出国留学的时候,和朋友们一起踢球,球场上气味飘扬起来和球技一样狂野。
他那时候还锻炼出一项新技能:闻味识人。——不同的熟人,气味也不一样。
所以,说人臭味相投,是很有道理的。
但他这项技能,辨识率不高。
因为班上同学爱用止汗剂。基本上,他只能在体育课下课之后,闻出附近有没有人。没有挨个人训练闻味儿的机会。
直到碰到一个只能听见脚步闻不到味的姑娘。他技能彻底失效了。
那姑娘亚麻色头发,忽略鼻子两边雀斑的话,还挺清秀的。……早就是前女友了,现在人家叫云岚。
兰花叹了口气,迅速调整了心态:“其实我也不亏啊。就当是又收集了一个人类品种……”
“啥?”兰泽清了下嗓子,小声说,“一哥知不知道这小子欺负你?一哥不去揍他吗?”
“谁能欺负得了我啊?该揍的我自己就揍了。轮得到他吗?”兰花无所谓地摆摆手,“小一就是个弱鸡。”
“我估计……”兰泽犹豫地说,“一哥从小战斗力应该比我厉害一点吧?他又没有发育滞后的影响。”
“你小时候很厉害?”兰花小姐姐眼前一亮?
她看看前面追着球跑的几个孩子,又看看兰泽,好像想从他们身上看出点什么。
“我打全校的人,抢别人零食。老师都拿我没办法。”小时候的事,兰泽说起来都觉得丢人。他揉了揉脸。“全校人叫我魔王。”
“啥?”
“魔王。”兰泽低头,不好意思地重复了一遍。
“混出花名了嘛?”
“我觉得,就我这种人,一定是一哥收拾的对象。他只要天天追着我,就能伸张正义。”
“你被他现在的样子骗了。”兰花断定。“小一在我面前,一向喜欢以理服人。你知道为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