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泽每天听着小麦的新曲子。
有的曲子,说实在的,写得不咋样。听着心里怪难受的。
有的曲子,令人心情舒爽。但有个副作用,那就是不知不觉之间,忘了自己在放音乐。
反正他不懂。评价的唯一标准,就是自己的心情。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回来的时候,整个夏天都快过完了。
就连滚滚也已经正式入学,成为了商学院年纪最小的大一新生。虽然没有住进女生宿舍,但每个早上都有两三个姐姐,跑来男生宿舍喊他起床。这待遇,同起居室的七八个成年男同学,都有点懵。
小麦带着兰纾回到大学城是在一个下午,金色阳光仍有夏日余威,炽烈灼人。
这哥俩都晒黑了。兰纾晒成了小麦色,小麦晒成了古铜色。
兰泽看到小麦日程里说要回校,他守在学生宿舍楼下面,终于见到了兄弟俩。
看见俩人,他就忍不住问:“怎么不擦防晒霜?”
“用完了,荒郊野外没地方买去,就这么晒着了。晒黑了反而不怕晒伤。”小麦回答,“不过后来我才发现兰纾晒不黑……”
……听起来很欠揍,但兰泽不打算揍他。好歹带着弟弟平安回来了,俩人都活得好好的。
兰纾的脸色金灿灿的,显得格外健康。一寸多长的头发像一丛茁壮的杂草,根根竖立。
如果不是身上带破洞和毛边的T恤洗得发白,看上去还算干净。这就是一只泥猴。
小麦身上洞更多。腰上扎的外套像破布。长裤的一边膝盖是个长满了平行线的大洞,另一边膝盖补了块帐篷布。
兰泽看得出来,哥哥给弟弟缝补破洞,比缝补自己的更加精心。
“行啊,你还知道回学校。”
“再不回来,北方要穿棉衣了。”小麦龇牙一笑。脸黑了,衬得白牙闪闪发光。“爸,你该不会是专门守在宿舍搂下面,就为等我们的吧?”
“爱回不回。滚!”
“哦好。”
小麦背着大包,带着弟弟回宿舍,弟弟牵着高大的黑狗。
兰纾长没长高,爸爸看不出来。反正小黑明显长大长壮实了。
“爸!”小麦从起居室窗口伸头出来,“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