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薇这案子审理得非常快,头天报了案,第二日就见了两边的人,人证物证传唤,询问记录,第三日案子的结果就直接出来了。
跟利益牵扯有关的事件,一般没那容易掰扯清楚,又都是做生意的,谁不会说呢?
本来以为这场热闹还得看上好几天,但没想到,结果这么快就出来了。
而这最后的结果竟然还真是王家输了。
王家不仅货不对板,还拉了明薇家的名号售卖,双方间的契约根本是莫须有的,因他的劣质商品给明氏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失,判他家赔偿明家一笔费用,且日后再有类似行为,便会着重处理。
同时,案子结果下来后,知府大人还做了个通告,以此为诫,奉劝某些商人们行为收敛点,要再像王家这样的被告了,府衙照样会理。
这一通告出来,有人欢喜有人忧。
欢喜的,自然是那些也在这种事情上被坑过的人。陈州可不止一个“王家”,像明薇这样的受害者数不甚数。
知府的通告虽不能杜绝这种行为,但也是警告,生意人多也是聪明人,这样的警告,他们听得懂,要还听不懂的——看看老王家不就够明白了?
一个小玩具,没有造成什么大的伤害,伤害到的只是明薇店铺的名誉,没有人受伤或者中毒,影响的范围不大,对于王家多也是小惩大诫。
王家要赔给明薇的钱也不算多,也就一百两银子,大概也就是他家卖出去的泡泡水的零头。而多出来的钱,算是他赚到的吗?
当然不,他输了,输惨了。
赔的只是一百两,但真正损失出去的又何止这区区一百?
知府大人亲自判的,要赔钱道歉的是他,这代表什么?代表他家就是卖假货的,不仅卖假货,还盗用别人家的名义。
商,诚信为本。他这没了诚信,今后还会有谁来光顾啊?
事情尘埃落定,把那一百两交给明薇时,王掌柜的脑子都是懵的。
他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他不是栽在几个对家手里,不是被同行淘汰出局,也不是贪心一口吃下大订单完不成,而只是因为一瓶小小的泡泡水。
它是那么不起眼,原本产地也不过是个偏远小县城,拿它做生意的还是个女人,它本该不值一提,本该只是替他赚一波“新鲜玩意”的快钱,快钱赚得差不多了后,它的结局应该是在角落里落灰。
本来,它就只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玩具。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将他直接绊倒在深坑,沾了一身的泥。
等王掌柜走出府衙后,见到外头热闹的人群,看见在人群里头站着的陈老板后,忽然,他双目圆睁,明白了过来——
是他!是他算计!
泡泡水的店铺,还有店铺的老板,包括那款劣质泡泡水,都是陈老板说的给的,他分明就是等着他卖假货!
对,一定是他,他肯定知道,那个清河县明氏不是个普通的行商女子,他也一定知道明薇会到府城来,等她一来,自己又正在卖劣质货,两边势必冲突,今日的情形,不就再现了?
回过味来,王掌柜看着陈老板的眼睛都快滴出血来了。
怪他蠢!他也怎么会以为自己在姓陈的那个老东西面前捡到便宜?姓陈的是出了名的阴险,他怎么就忘了?!怎么就忘了啊!
唉!
王掌柜重重地叹了口气,满脸懊悔,可惜如今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已经输了。
但没关系,姓陈的和那丫头必然也要斗起来,到时候,便是他坐在后头看热闹了。
他们这种案件不是什么大事,也用不着开堂公审,府衙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所以,除了这里头有些事,就只有案件有关的人才知道了。
比如,王掌柜一番打点,总算还是听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