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不容易在G市站稳脚跟,怎么可能就这么放弃?利弊权衡之下,最后打算放弃前妻和女儿来谋求自己生意上的前程。
知道这一切后李兰萍终于死心了,对比没钱没势的自己,有能力有水平的女人,又比自己年轻娇艳,换了谁不喜欢呢?
为了离婚,苏志龙给的条件是除了一次性付清的五十万元赡养费,他每个月再付两千元的抚养费,一直到苏敏敏大学毕业。
李兰萍也不是没想过争取更多,她知道苏志龙这几年赚的钱肯定不止这点儿。
但是苏志龙既然敢回来和她提离婚,早就提前做好了准备。
他和楼茵合伙的那家公司,楼茵才是企业法人代表,苏志龙只是股东之一,楼茵手头持有的股份并不比他少。要转让股权还得由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来决定,就算苏志龙同意转让,楼茵和其他的股东也不可能同意……
李兰萍虽然不傻,但到底见识有限,最后苏志龙答应她不管她去哪里,他都会想办法给女儿解决上学的问题,又提前立下遗嘱将来他名下的所有财产由两个孩子共同继承……李兰萍这才签下了离婚协议书。
离开一个地方需要勇气,好在早年李兰萍跟着老乡小姐妹们走南闯北也去了不少地方打工。而港城这个地方,她曾经待了四年。这里工厂多,找工作也方便些,地方也不陌生,最起码比在其他地方好混一些。
苏志强很快就帮敏敏找好了学校,上学的问题解决了,李兰萍便就近租了个单间,一室一卫够娘儿俩住了,租金也不高,附近就是菜市场和汽车站,倒是个陪读的好地方。
女儿安顿下来之后,李兰萍就开始找工作了,刚来的时候她去了几个大厂,后面才发现如果要进厂里上班势必顾不上女儿,于是就在家附近的地方找。
后来无意中在小区附近发现了梁越店门口的招聘启事,就进去试了一下,没想到一下子就应聘成功了。
工资一个月一千五,但是工作时间自由,离家近还能兼顾做饭照看女儿。老板梁越和她年龄相仿,看起来有些不修边幅和沉默寡言,但基本不管人,她上班的时候回去收个被子做个饭也都是可以的。
李兰萍倒也不是那种好吃懒做的人,既然上班的时候干私活,那么需要她加班的时候自然也不在话下。她虽然文化水平不算高,但是得益于早年在电子厂的工作经验,帮梁越干活做配件和产品上手还是挺快的。
梁越烟瘾有些大,没生意的时候经常一个人蹲在门口一根接一根烟地抽,后来李兰萍听隔壁开便利店的张姐张雪梅说他原本不抽烟了,自从老婆去世后,就变得越来越颓废,现在算还好的,以前连店都不管了。
张雪梅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甚是唏嘘,“可怜了锦霖,那么小就没了妈。他爸也不管他,成天跟个野孩子似的到处跑,被人欺负被人打了连个哭诉的地方都没有。”
作为一个母亲,李兰萍对梁锦霖便多了几分心疼,偶尔也会劝梁越多关心一下孩子。只是她一个外人,到底也不好多说什么,梁越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一个男人心本来也不够细,只能任梁锦霖到处跑……
走出店门的时候,李兰萍回头看了眼蹲在地上打包产品的男人。都这个点了也没见到梁锦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