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需要一身更坚韧的衣服,而这些狼怪的皮毛,就是最好的材料!
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的章朗,手持着一柄砍刀,扛着一个麻袋,正在黑狼山中穿行。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那种老旧的燧发枪意义已经不大,真打起来,远不如手中的刀来得有用。
算一算,章朗的火属性已经超过三十,算上他体格的加成,再开了龙心狂暴,力量恐怕超过普通人百倍有余,再加上刚获得的豪腕能力,抡起刀劈过去,绝不是普通的枪械能比得了的!
在山中寻了个颗树,章朗用嘴叼着砍刀,扛着麻袋爬上去,找了根粗壮的枝丫跨坐其上,然后从麻袋里掏出一个铁钩绑在树枝上,又取出了一大块腌肉,挂在了铁钩上垂下去,离地五六米高。
麻袋里面还有几块备用的腌肉,章朗将麻袋口扎紧,扛着爬到更高的地方,捧着刀,靠着树干耐心等待……
这一代正是那群狼怪的势力范围,应该不会有其他的食肉动物出现,到时候只要有贪心的狼为了吃肉被勾住,他就算狩猎成功了。
章朗也想好了,这一头狼就有老虎大小,身上的皮扒下来,给他做一套衣服肯定够用了。
章朗也不求做一身大衣,他自己的手艺也没那么精细,只求做条短裤,做个马甲,穿在里面就可以了。
一来可以防走光,二来也能有不错的防护作用。
虽然他现在肉体也相当强韧,但多一层防护总是好的,至少挨打不那么疼了。
章朗藏在树冠中,一直等到了傍晚,终于远处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动静。
不多时,有两只怪物凑了过来,开始绕着这棵树转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