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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这一世,谁都不许动他。(1 / 3)

鱼幺/文

奚彻知道凭自己现在的力量,硬抗祝巫的攻击,只会再死一次。

可是他还不想死!

眼见祝巫的锡杖马上砸下来了,奚彻就地一滚,躲开了攻击,但是那一桌精美菜肴和精致碗碟却被打得稀巴烂。

奚彻单膝跪在地上,猛地抬头,便见祝巫满面怒容,他狠狠盯着他,张开手召回锡杖,又准备发动第二次攻击。

就在此时,一道黑影忽然窜了出去,直直扑向祝巫。

是白虎,他动作快如闪电,悄无声息地扑到祝巫身上,张大嘴一口将他的元神生生从识海中撕了出来。

祝巫的元神是一只白鹤,就算奚彻变成如今这种弱鸡模样,白虎对上他的白鹤也有一战之力。

自古以来只有猫玩鸟,没有鸟玩猫。更何况白虎是四灵兽之一,白鹤只是普通仙鹤,与全盛时期的白虎根本没有可比之处。

朱雀是个例外,所以白虎才不喜欢他,连带着不喜欢褚炎——被从天性克制的程度上逆向克制,是对他虎格的侮辱。

祝巫似乎没想到会有这一出,他的白鹤尖唳地叫了一声,祝巫只觉识海狠狠震颤,直接喷出一口血。

他的鹤被白虎撕下一大口羽毛,但是很快便回过神,扑着翅膀,长腿死命踢向白虎的肚子。白虎多鸡贼,他知道自己只有一瞬间的机会,只是趁着祝巫专心对付奚彻的时候,抓住这个空子偷袭他一次,他只想跟白鹤打游击,一击即退,为奚彻争取逃跑的机会。

白虎闪电般地扑上去,闪电般地把白鹤揪出来,闪电般地撕了人家的毛,然后闪电般地躲回奚彻身边。奚彻默契地接住他,一转身便往玉京宫外面跑。

梦师被这场面惊呆了,他只想让祝巫劝说他们尊神回头是岸,没想让他把这个妖人杀了。

当然杀了也不错。

但是他刚刚叫他什么?阿撒斯?!

…………………………那不是明照天神一直念着的那个人么,真杀了他,他老命不保啊!

梦师见祝巫要追出去,一把抓住他:“执法天神,等一下……”

“滚开!”

祝巫狠狠甩开了梦师的手臂,迅速收回本命法器,带着白鹤追了出去。梦师自然不敢怠慢,也跟着一起跑出玉京宫。

奚彻是拼了命在逃命,他知道白虎能伤到祝巫是出奇制胜,搞了偷袭,这流氓招只能用一次,第二次肯定不灵。祝巫跟他有血海深仇,他自然拼命追上来。

妈的,他追上来了!

刚才奚彻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祝巫那张愤怒的脸已经近在眼前。奚彻下意识抱紧白虎低下头——操,他真的没招儿了,莫非今天就要死在这里?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反而是“锵”得一声,在他耳边响起,然后他感觉到一阵强大的灵力波动从自己身前的方向震慑出去,背后的气流都被震开。奚彻紧张得急喘几声,悄悄睁开眼睛,一回头,便见褚炎正背对自己站在身后,举着太一剑抗住了祝巫的锡杖。

他左手还拎着一个酒坛。

祝巫十分愤怒,大吼道:“你给我让开!”

褚炎此时背对着奚彻,他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他也没说话,奚彻却能感觉到,他整个人的气场都很冷。

祝巫明白褚炎的意思,直接动手跟他打了起来,奚彻就抱着白虎在一旁观战。于是两个人短兵相接,乒乒乓乓打了几个回合,谁也没真正伤了谁。褚炎用剑将祝巫震开数尺,握着那剑,斜斜指向地面。

他说:“他已经偿命了。”

祝巫微微睁大眼睛,捏着锡杖重重插在地下。

褚炎的这句话也将奚彻人生中最为无法挽回、最为不堪回首的一块伤疤揭开。

当年奚彻代领魔军打上九幽神界,第一个攻打的地方就是阆风阁,没错,阆风阁的三千天规都是他毁的。

他痛恨这个地方。

是因为天规不许他爱褚炎么?自然不是……

当年神魔大战爆发,奚彻无心迎战,平白担着魔族慎王的名头,其实每天都在魔界跟手下的人遛鸟斗蛐蛐。他们让他背黑锅,那就背吧,他们仗着他的势去横行霸道,那就仗吧,总之他未曾主动对神界动手。

直到有一天,他最重视的两个人被斩首,头颅挂在了慎王府的门楣上。

奚彻最初离开九幽,来到魔界之后,可谓是众叛亲离,生无可恋。他整日在魔界的街上游荡,虽然他穿得很好,像个善良可欺的贵公子,但是魔界根本没有敢靠近他的。

魔族对于危险的感知很敏锐,他们觉得他不好惹。白虎就跟在奚彻身后,虽然旁人看不到他,可他气焰如此嚣张,肃杀、暴戾,只要不是傻子,都能明白奚彻不是他们能惹的人。

那段时间奚彻过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也觉得,活着真没意思。

直到有一天,他多管闲事救下了一对姐弟,他的生活才发生了改变。

姐姐名叫雪烟,弟弟叫龙娃。

奚彻最初遇见他们的时候,姐姐正在被几个高大的魔族撕扯着衣服,雄性不怀好意的笑声和污言秽语简直不堪入耳,弟弟年幼无力,竟捡起路边的小石头去打他们,然后那小男孩就被几个魔族抛来抛去,几乎要扔在地上活活摔死。

魔族就是如此,他们比野兽更加赤-裸地表达欲望,他们的世界只有一个生存法则,那就是弱肉强食。

弱者该死,强者掠夺一切。

这或许也是神界厌恶魔界的理由,他们对同族都如此,更遑论对其他人。

奚彻终于忍不住出手管了闲事,救下那对姐弟。

然后就被黏上了==

这对姐弟似乎明白他很强,便总是跟在奚彻身后,他们最初就只是跟着,也不说话,奚彻在街上晃荡,他们就跟着他晃荡,奚彻去抓鱼抓兔子吃,他们就跟着他一起抓……然后帮忙收拾。他们一开始根本连交流都没有,却形成了一种默契,奚彻一开始懒得管他们,后来无力开口,龙娃甚至会笑嘻嘻地跑过来把找来的野果递给奚彻。

他们都是聪明人,知道整个魔界,他身边是最安全的。

奚彻觉得自己不能再当野人了。

于是这三个人就不伦不类地组建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家庭,在魔界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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