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端突出,耳尖直立,狼尾毛茸茸的,像极了鸡毛掸子。
一双黄褐色眼眸炯炯有神的盯着程宝玉,眸中盛满了好奇。
程宝玉发现,它连睫毛,都是白色的。
脚掌竟比自己手掌还要宽大,脚底和狗一样,长有厚厚的肉垫与毛发。
不作攻击状时,利爪缩在脚趾缝里,走起路来悄无声息,
不愧是丛林捕猎的能手,最让程宝玉好奇的,还是君泽淼从哪里带回来的银狮?
众所周知,狼是群居动物,捕猎也是以“蚁多咬死象”的方案进行。
按理说,如此特别的银狼,在狼群地位应该不低,起码是狼王级别才对,也就是所谓的血脉压制。
想这么多,总结下来,其实也就一句话:她也想养一只,多威风啊?还好看,简直盛世美颜。
在一人一狼的对视下,程宝玉控制不住的伸出手,想要摸一摸银狮,没法子,对毛茸茸的生物毫无抵抗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