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两个相爱的人,若不是和平分手,爱意有多深,恨意就会多浓烈。
同理,只有足够在意一个人,并且仔细了解过,才能一个眼神就辨别出他的不同。
别看程宝玉很多时候都是淡淡的,她只是慢热,别人对她如何,她都会记在心里。
即便程书锦变了,两人不似之前,她依旧对程书锦是不同的,当局者迷,她自己也没发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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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以及树叶“滴滴答答”滴落的露珠,在这个清晨格外响亮。
程书锦却充耳不闻,闷头寻找程宝玉,全身已经湿透。
因为昨晚杀过人,他遭遇了鼻子灵敏的狼群,发生了一场不可避免的战斗,狼群可比几个内力高手难对付。
人,会知道疲惫,知道害怕,灵智又高,很会分析局势。
狼不一样,总是以“蚁多咬死象”的方式进攻比它们强大数倍的生物,并且不惧死亡。
只要不战到只剩最后几只,便永不后退,所以,他的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没有必要的他都懒得浪费时间包扎。
现在,已经疲惫到了极致,可他睡不着,无法入睡,也不敢停留,血腥味只会引来更多夜间觅食的野兽。
“阿玉···”他温柔缱绻的喊着程宝玉的名字,嘴唇早已干裂得结出血痂。
滴水未进的他晃了晃有点发胀的脑袋,他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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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程书锦追踪的方向与程宝玉相差不远,只是山林这么大,不可能同一条路吧?
周围自然是没有丝毫痕迹,可他依旧相信,程宝玉是躲进了山林。
为了不浪费时间,程书锦随便打了一只野兔,烤熟了吃,就着露水解渴。
总算填上了“咕咕”叫的肚子,以他的饭量,一只兔子,只是勉强,更何况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饭了。
吃饭的功夫,又想起了程宝玉,“不知道你有没有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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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镇云香楼内。
武沈他红着双眼跪在地上,把所有事情,哪怕是头发丝儿,只要经过他的眼,他都一一汇报了。
君泽淼越听,眉头拧的越厉害,目光放在武沈带回来的四个人头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听到食人者均被斩杀,却未找到程宝玉,他再也控制不住,抬脚就把眼前的武沈踹了出去。
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木桌应声而裂,连带着桌上的茶具也“噼里啪啦”的掉在地上,发出脆响。
脸上是控制不住的怒气,双眼都快瞪出来了,“君风是死人吗?你是死人吗?为什么不早来汇报?”
武沈吓得爬起来继续跪着,额头紧紧贴在地面上,不敢出声,少主从小就被老爷手把手教养。
十岁便跟着老爷外出经商,十五岁便接手君家所有产业,没让老爷操一分心,可见其能力不俗。
同样的,他的手段也是极多的,平日里笑意盎然,实际上也是个shā • rén不眨眼的。
他们这些下属,不论是十大护卫还是各个掌柜,都不曾知道少主是习武的。
看这样子还颇有天赋,已经有了内力,起码比自己这点子内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