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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一节 少花钱多办事(2 / 4)

刘翔还没说话,林佰光便摇头了:“虽说我们只要把这个意思透出去,广州城里的大户们愿意出钱的肯定不少,而且一个比一个慷慨,但是实话说这么做并不妥当。一来容易让广州的市民和大户们产生某种错觉,觉得赞助了就和我们有了什么特殊关系;二来也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捐款这种事,偶尔做是慈善,经常做就是收税。我们自己能控制好这个度,以后的广州市政府呢?毕竟这一声令下,全城掏钱捐的来钱手段多容易——好事最后也得被办成坏事。”

林佰光从90年代就在县城里的机关混事,对基层政权施政的种种弊端看得太多了。频繁且强制的捐款实际上消耗的都是政权的公信力和百姓的善心,次数频繁之后不但给群众很大的负担,社会效果也不好——明明办得是好事,却被群众看作是“盘剥”“甩负担”。

“我也觉得不妥。”一直没有发言的王企益也表示反对,“这种非常规的敛财手段要少用。当初办亚运的时候我还是小学生,当时学校统一要求每个学生至少捐五角钱。还在各班、全校、乃至全县各校里搞捐款排名,弄得各班各校攀比。看起来声势浩大,‘全民积极参与办亚运’,热闹的很。可是有的学生家庭困难的,5角1元对他们真不是小数目——你说学生家长和学生对这种捐款怎么看?难道是兴奋加自豪吗?后来北京申奥就不再接受群众捐款我觉得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那对方主动捐钱我们也拒之门外?”杜易斌急道。他们昨天的讨论中就把“捐款”作为经费的主要来源。

“对,这个钱我们不能要。”刘翔说,“特别是咱们现在的新生活运动正在往深度发展,和大户们的关系颇为微妙,这个时候尤其要注意分寸,以免给外界某些错误的信号和……未来的口实。”

杜易斌、王君等人都是一脸失望。

张易坤赶紧道:“捐款自然是不行的。不过我们可以拉赞助打广告,这个应该没问题——纯商业行为。比如婚礼上用得茶食,举办婚宴用得食材——广州城里有我们重点扶持的一些企业,让他们来赞助比较合适。”

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就是基本是广州光复之后发家的,都有一些元老院的背景和投资,关键是他们和广州城里的旧大户、缙绅大多没有瓜葛,历史清白。叫他们出赞助放广告,即是知名度宣传,又体现了元老院对这些新工商业者的扶持态度。

张易坤的这个提议获得了大家的赞同。

“要是他们不愿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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