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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根基问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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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饿死人的苦,那是没有。”陈霖道,“可是百姓们的日子大不如前。”

南沙村的百姓只要姓陈,日子原本过得都算不错。再穷的人家,也能一家吃饱有衣穿,病了族里管抓药,死了族里给棺材。遇到祭祖、过年,还能分几块太公肉。

不姓陈的佃户、机工、长工,日子自然没这么滋润,好歹也能凑合着活下去。

但是这次他回来,虽然不过短短数日,南沙一带百姓的日子却十分难过。

兵匪的洗劫果然是主要原因,不过他这位二叔也堪称是推波助澜。

但是这话他不敢向这女元老说,显而易见的一件事就是这位李幺儿对二叔很信任,而且这种信任不是“被蒙蔽式的信任”,二叔在担任本地牌甲的作为显然很受澳洲人的青睐。

陈宣回来这几日,已经从妹子和借住的陈清家了解到了不少情况。

自打1635年4月南沙正式归属于澳洲人的管辖之下后,陈宣凭着逃难时候的巧遇,加上多年“混社会”练就一套察颜阅色的逢迎本事,将遇到的澳洲首长哄得“龙心大悦”。没过多久就在南沙当上了“联络员”,接着又就任南沙“牌甲”,亦即本村的村长。

原本他掌权就不甚得人心,不论族人还是村民,都对这个从前“浪子”“地棍”嗤之以鼻,更有不少长辈放出话来,陈宣当牌甲是“天大的笑话”,他如果只是为了村子应付下澳洲人,村里族里还可容忍,真要想染指族里的事务,就要开祠堂把他逐出族去,更不许他在南沙居住。

没想到这陈宣也是个颇有路数的狠角色。到南沙就任牌甲不久,就把原本处于村里最底层的外姓外地来得长短工、雇工都给组织起来建了民兵队,又专门选了四个膀大腰圆,来南沙日子短,没什么关联的外地壮汉给他当保镖。每人都是一杆朴刀。平日里在村公所站岗,出去办事跟着当随从。哪个敢顶撞陈宣的,一棍子上去。任你是哪一房哪一辈族人,都打个头破血流。

如此以来,族里村里,谁也不敢再冒犯陈宣的“官威”。更别说把他开除出族了,反倒被迫让他当了宗祠掌案,管理族里的一应财产事务。连祠堂都被他堂而皇之的占去了当村公所用。

陈宣深谙自己在南沙的权势全都仰赖于澳洲人。自打当上了牌甲,对澳洲人安排的各项事务堪称“热心”。不论是征收“合理负担”、支差、“治安整肃……但凡从香山县政府安排下来的各项工作,无不尽心竭力。没几个月,香山县的南沙村便成了连文总都知道的“模范村”了。

当模范村自然是有代价的。特别是元老院开始在广东陷入治安战的阶段,大量国民军在广州组建,而他们的粮饷除了从临高调运之外,很多都来自原广州府下属各县。

除了粮食征调,后勤补给转运还涉及到大量的人力和船只,这些也通过“支差”的方式摊派到各县各村的头上。

广东的田赋负担在大明治下甚轻,只占全国田赋负担的%。虽然历经三饷加派,外加地方上各种浮收,但是以陈家这样把持基层,对县里亦有相当影响地方强宗大族来说,并不算太大的负担。

但是对元老院来说,广东的税赋实在是太轻了。按照王局等人的意见,广东目前的田赋“潜力非常大”,值得“深挖”。这“合理负担”的数目在南沙的陈氏族人来说,可就不那么“合理”了,很有些暴敛的意味。

这倒也不能说陈家故意哭穷,毕竟兵匪对南沙祸害很大,更是令陈家多年的积聚,不论公私都损失惨重。现在又面临合理负担和支差的开销,不免窘迫。

过去官家的很多负担,特别是支差上的负担,多是转嫁给本村外姓。但是眼下外姓掌权,主张“平均支差”,陈家男丁最多,轮到的支差自然也多了。

不论是“合理负担”还是频繁地“支差”,自然影响到南沙的农业生产。加之盛传澳洲人要推行“三七五减租”和“累进制税收”,陈家族人们都如惊弓之鸟,不愿下力经营田地;外姓佃户固然有了盼头,但是经营土地往往需要借贷,原本向佃户放贷是稳赚不赔的好买卖,佃户求贷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如今陈家地主却大多借口遭匪徒洗劫损失惨重而拒贷,一来钱财受损是实,二则“负担”加上“减租”的传闻,使得他们对经营田地失去了兴趣。不少在县城或者外地有商业产业的中上人家干脆出走,只把田产都托付在族里。南沙的田地居然有不少抛荒的。

南沙在这疑虑不安的气氛中度过了一整年,农户得不到借贷,租牛、买肥料都受影响。加上支差繁重,虽说天候尚可,全年的收成却是平平。

说中的减租和累进税倒是没来,但是合理负担的数目却又增加了不少。陈宣办澳洲人的差事虽说得力,但是这经营生发上去却没什么本事,全靠着“严催”,才将本年的合理负担凑齐。一年征了两次合理负担,陈氏各家的家底也就差不多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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