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当事人想不起来,那就只有去调查旁观者了,路上的行人调查不了,但是事发地点附近的商户却容易找到。
高重九来到大市街,先把牌甲叫来,由牌甲陪同走遍了斗殴案发生当天现场周围二十米之内的所有店家,让店里老板伙计都叫来了,要他们辨认把陈定的照片。
这下,还真找到了线索。一个大市街开纸扎铺的伙计说他见过这个人。因为当天纸扎铺没生意,他就坐在门口看街景。发生斗殴案的时候他的确看到这个人从铺面门口走过。
高重九赶紧追问当时的情况。伙计说好像也没什么特殊的情况,就看到他和另一个人一起走过去了的。
这立刻引起了高重九的兴趣,他马上追问这个人什么模样。伙计说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个男人,体型和陈定差不多,也是明人的装束,看模样也是个店铺掌柜或者大伙计、账房之类的人物。
而且伙计当时的注意力被斗殴吸引过去了,对路人自然毫无兴趣,所以也说不出什么服饰上的具体细节。
“他头部有伤吗?”
“戴着头巾,看不出。”
高重九不死心,想起陈定说过他带来了二百两银子--就算没有银子,从三良到这里也得带几件替换的衣服,总该有随身的行李。
“他身上有带什么包袱之类的东西吗?”
“这倒没有。”伙计说,“空手的。”
“和他在一起的人呢?”
“好像也是空手……”伙计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这个人肩上有个褡裢,紫花布的!”
高重九精神一振:陈定的口述笔录里讲到他丢了一个紫花布的褡裢,银子就是装在里面的!
“是不是很重?装得鼓鼓囊囊的?”
“这个记不清了。我也没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