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的话他们即使是费力去打官司,也只能主张账面上的一千万,赢了每人最多也就是十万块钱。
而且蒙学栋完全可以以公司搬迁到哥谭市,用了大量的资金,把这一千万洗完,一分钱他们都拿不到。
这3%的股份,赵长安和蒙学栋都没有要,而是分给了其余七个合作者。
这样他们七个每人持股数量是%-%(拈阄),蒙学栋还是4%,赵长安86%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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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几亿的资金,赵长安并不是以注资的方式投入,而是以委托投资的方式,原则上按照惯例溢价三七分成。
赵长安拿走七成,公司留下三成。
如果不用这种方式,而是以注资的方式,这十几亿的资金砸进去,能把蒙学栋他们原本持有的股份,砸成%以下,近乎于不存在。
而这公司留下的三成利润,将会进行二次分配,大致公司可以拿到60%(×=,18%),股东最终到手40%(×=,12%)。
也就是说如果是10亿的溢价,赵长安最终可以拿到8亿,公司各种费用薪酬亿,而蒙学栋他们只能拿到2000万的股东分红。
蒙学栋570万,其余七人总共1430万。
相对于总10亿的溢价,这点钱几乎就等于得了一个西瓜,到最后却只分了一粒芝麻。
大头都被理财投资人和公司高层,以及投资经理拿到手里。
赵长安之所以这么设计,就是鼓励公司高层,以及投资经理们,要凭本事吃饭,而不是躺着等干股的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