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樱桃稀缺的地方,那是千金难求。
就知道是人有多爱吃樱桃了。
蜀地这边樱桃树很多,不过好吃的也并不算多,大多数的樱桃还是个头小而酸。
像这样甜的很少见。
这样珍贵的樱桃还敢再挑选一下,也就只有李长博这样豪横的人家才能这么做。
当然付拾一才不会一颗一颗的吃。
吃樱桃最爽的是什么?
那就是将这种皮薄肉嫩鲜甜多汁的娇贵水果,抓上一小把,直接塞个满口——
然后再用力的一抿,瞬间满口的樱桃汁水,酸甜口感——
樱桃肉嫩,那种舌尖与果肉接触的感觉,是所有水果都不能比拟的。
付拾一惬意地,眯起眼睛,安静地享受这个奢华行为带来的满足。
春丽在旁边都看呆了:小娘子吃樱桃的样子可真豪迈呀……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捏着的那一颗樱桃。
最后狠狠心学了一把。
然后彻底一发不可收拾。
最终主仆两人你一把,我一把,各自将属于自己的那盆樱桃吃了个一干二净,只留下了一地的樱桃核。
大把吃樱桃一时爽,但事后牙酸好比火葬场。
反正吃完那一盘樱桃之后,付拾一当时还没觉得什么,等到回头吃完了,这才突然觉得自己牙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