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毅是富平侯世子之孙,富平侯生平就一个嗜好,即美色,后院美人之多,足够繁衍出子嗣无数,等到了世子那里,也是差不多的爱好,因家中地产广博,更有万千商铺遍布南北,侯府从未缺过养孩子的银子,自然也不会短缺一二姬妾。
富平侯又是个难得的长寿人,世子都当了四十多年的世子了,莫说儿子,孙子都长成了,也都娶妻有子,如此算来也有五代同堂,其家族之繁茂,可见一斑。
在这样的大家族之中长大,崔毅生来就特别会跟人打交道,而他的辈分也决定了他不可能一直高高在上,也会位于下位,跟上位之人谄媚讨好。
便是平辈之间的交流,也从来不缺。
发现自己果真是在农家,并未农女所救之后,哪怕对这里的环境有千万个不满意,却一点儿抱怨的话都没说,还放平了姿态,着意夸奖了几句。
虽是言不由衷,但这份演技,这份人情世故的道理,到底还是做到了的。
“哪里有贵人所言这么好。”
清兰浅笑着,又端来一碗米粥,稀稀的米粥大半都是水,她不嫌麻烦,喂着崔毅喝了,然后过一会儿又说有什么蛋花汤,又拿来喂了,之后是……
看着崔毅脸色微变,躺不住想要起来的样子,清兰已经心中暗笑,等到对方欲言又止,露出些窘迫样子来,她才红了脸,轻声道:“我去叫人来。”
找了隔壁大娘家的儿子,扶着崔毅如厕,再回来,崔毅脸色就坦然很多,被人伺候不怕,怕的就是没人伺候。
这等环境之下,他也着急联络家中护卫下人,便扯了身上玉佩下来,让清兰找人去送信。
“既然平安无事,总要让家中人知道才好,免得长辈操心,下人惶惶。”
崔毅似漫不经心,说出自己家有下人,却含糊了妻妾之事。
“正该如此。”清兰很是赞同地点头,还不忘说,“我学医不精,只能看出外伤,不知公子身上有无内伤,该寻名医,好好看过才是。”
这话说得让崔毅也少了几分贪恋美色的心思,没有人想要把自己的健康交到庸医手里,他脸上的轻松神色迅速烟消,归去的心又重了两分。
如此一日之后,就有人来接。
许是消息递出去的时候,已经知道崔毅受伤的事情,来接的人之中还有大夫,还有马车软轿,可谓是准备齐全了。
见面之后就是一番转移,等到崔毅安稳被抬上车子,这才想起清兰这个美人来,掀开车帘与她说话,让她与之同去。
“我的伤势,清兰最是明白,不如与我同去,诊金必不会少的。”
崔毅这番要求,听起来合情合理,清兰却知道,其中多半还是在觊觎美色,闻言摇头拒绝:“我所知的不如名医,公子还是请名医看过吧。”
崔毅满眼遗憾,以退为进道:“是我莽撞了,清兰无意,我也不会逼迫,还是要多谢救命之恩的。”
救命之恩是真金白银的感谢,下人揭开托盘上的红布,一片银白几乎要晃瞎人的眼。
“这么多啊!”
隔壁大娘不由惊呼出声,他们本是被马车引来观看的,不敢靠近,却也难得一见,多有在院墙内就往外窥伺的。
这会儿看那银子亮眼,脖子都要伸长几分。
“公子有心,却非我全力,村中之人皆有出力,我所领受,只此一枚足矣。”
清兰从托盘边角位置拿下一枚银锭,也没收入自己掌中,转头就给了母亲,很是恭谨孝顺的样子。
村长在一旁早就笑得见牙不见脸了,不敢上前跟仿佛多出许多气势的崔毅说话,却也手疾眼快地一把躲过托盘,那下人来不及撒手,竟是被拽得一个趔趄,倍显狼狈。
“正是,正是,我们都出了力的。”
他这般搭腔,崔毅也不好忽视,却懒得看他们一眼,口头敷衍道谢之后,就放下了帘子,没再多说。
马车还没走远,隔壁大娘的儿子就忍不住去争银子了,“那公子尿尿都是我扶的,我该拿更多!”
这声音恍似震雷,清兰都被震得一颤,再看那边儿没有走远的马车,还有马车前后左右跟着的人,不知道他们都是何想法。
唇边忍不住浅笑,却也无人多在意清兰,这会儿人人都在高兴,白得的银子,怎能不高兴。
晚间,清兰的娘还在说这件事,“早知道就给他吃点儿好的了,那样说不定能多得一些,饭钱也是钱啊,都是你,非要顿顿汤水,汤水才值多少,咱家又不是拿不出米来,多放一勺也不至于稀得能当镜子照,若是那公子多留几日……”
看向清兰,烛光下,清兰的样貌愈发柔美,这般模样,生于村野真的是可惜了。
一片慈母之心上来,清兰的娘挽起她的长发说:“若是这等公子瞧上你,带了你走,咱们一家,也算是贵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