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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4章 敢挑战高爵士的权威!(2 / 3)

百利达和新西兰证券的动作不可谓不快,没几天,百利达董事会便宣布,已经收到百分之七十四的股东接受有关收购建议,收购成为无条件收购,接下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就扩大股本建议,进行表决。

对于这项收购,百利达执行董事范廉登给出的公开解释是,可以增加百利达在太平洋沿岸地区发展的机会,同时也为百利达提供了香江之外的多元化基地。

但实际情况,可没有表面那么简单,百利达在香江股市属于三流角色不假,但自然有对应段位的投资者跟进,其指出,新西兰证券在去年黑色星期一全球股灾发生后,已经资不抵债,股价在新西兰股市跌得不到一新西兰元;而百利达在香江的经营稳扎稳打,截至今年六月份的上半年综合利润超过一千一百万港元,凭什么去做这种亏本生意?如此损害小股东利益,肯定存在黑幕!

做为具体的反对行动,持有百分之十五点五百利达股份的丽斯投资公司,提出了现金收购百利达,而条件只有一个,百利达不能收购新西兰证券这块烂肉,结果,百利达董事会不假思索地当即回绝。

要知道,现金收购有其特殊的吸引力,百利达董事会这种想都不想的反应,至少表现出了对全体股东的不负责。

就这样,动静闹得越来越大,而香江联合交易所和临时香江证监会在这件事里的表现,明显成了火上浇油。

香江联合交易所对于百利达收购新西兰证券,没有反对,因为股东支持比例够了嘛,大家都说小股东们的利益受损,香江联合交易所不能同意,可香江联合交易所从现有律例里,找不出反对的依据啊。金融这一行,就是按章办事,否则的话,何谈信用和权威?

临时香江证监会的反应,倒是比香江联合交易所积极一些,虽然从现有律例里,找不出反对百利达收购新西兰证券的依据,但这项收购将会使得百利达小股东利益受损,是事实,所以,百利达收购新西兰证券理应暂停,给百利达小股东更多考虑时间,或者等香江证监会条例在港府立法局那里通过后,把相关条例完善起来。

香江联合交易所和临时香江证监会的态度,大相径庭,难免让外界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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