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们在一起玩的时候,蒋之文不会有太多的负罪感。
因为在他看来,恋爱的两人,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分。
而且徐大小姐那么喜欢他,就算知道了也会原谅他的。
毕竟是个男人都会犯错,这完全不能怪他。
法律上,都不会判他有罪,大不了就是有些花心而已。
结婚则就不一样了。
有家庭的约束,还有法律上的责任。
如果蒋之文还想找新鲜感、寻求刺激,被抓到证据会对他很不利。
总之,有婚约但没有正式鲂和已婚,是两种不同的状态。
蒋之文就是这么奇葩的观念,这也导致他觉得经常出入夜店属于正常行为,和那些女人们玩暧昧并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