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这些绣球?”
“嗯。”
“可以,想怎么包?”老板的目光从葱葱郁郁的绣球花上掠过,又回到听风白皙透亮的小脸上。
这回,听风被问倒了,显然是没往这方面想。
看着花儿沉吟了片刻才道:“按颜色装,一种颜色一束。”
老板应了下来,随手拢起一簇薄荷绿色的绣球花往店里走。
听风跟在她身后。
走了几步,老板忽地笑着问听风,
“人七夕送玫瑰,你怎么送绣球花?还成堆的送。”
“不是我说你,凡事儿多了就失了美感。”
老板这话清晰的透出了亲近和熟络,像极了邻家姐姐。可事实上,今天是她们第一次见面。
这就是听风的魅力。
她很美,却是明艳的那种,惹人艳羡却生不出任何嫉妒心。不由自主的想对她好护住那份比太阳还璀璨的明亮。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就是闪闪发光的纯度iia级别的粉钻,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除了乔让那个又瞎又没品味的狗男人。
“没了美感没事儿,关键要体现出我的心意。”
“而且我必须依循家训做事儿”
“哦?什么家训,说来听听?”
“当你不知道怎么对一个人好时,买买买肯定没错。逮着她的喜好,疯狂砸钱就对了。”
“我家小姐姐,最爱绣球花了。如果不是时间仓促,我会把全南城的绣球花都送到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