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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如何成为唐大侠的(1 / 2)

我摊牌了,我是穿的。

穿越的那天其实一切正常,我在一辆过大桥的公交车里眯了会儿,前方有一些正常争吵声,不多久又传来了一些正常的方向盘打摆声儿,后来又有了一些正常的尖叫声儿,我听到后面也没反应到有什么不正常。

因为车子很快就冲出大桥了。

醒来后我就躺在一处破庙。

外边风雨飘摇,里头神像歪斜,红漆斑斑,鸟啼瑟瑟,带毒的火蚁在角落泛滥成一条条黑色的河。

整个庙看上去和东京奥运会开幕式一样的阳间,和闭幕式一样地亲切。看久了人像在天堂一样。

我本来都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可这具身躯的主人看着不过十五岁,我全身上下都缩了大水,百炼成钢的肌肉都没了,这让我怎能不崩溃?

崩溃着崩溃着,我看见破庙中的神像盎然矗立,它五官残缺如克苏鲁古神,一双没瞳孔的眼珠黑白分明。我在极度惊恐似产生了幻觉,我觉得它这是在瞪我呢。

那么为了验证它是不是在瞪我,我就凹出一个诡异姿势,与它隔空对瞪。

瞪了区区十二个小时。

人是麻了,心也静了。

我并手并脚站起,先摸五官,眼眶被我活活瞪大了,有点三星堆人像的历史厚重感,但别的五官都俊形俊状。我再摸头顶,长发被一根骨簪挽着,分量很沉。

最后我看衣服,非常地时髦,它四处漏,全是洞,放什么掉什么,看上去像渔网袜里长出了一个我。

我穿成了一个乞丐啊。

还是个有轻功有内力的丐。

我随便一跳,结果直接跨上房梁。

脚趾如针尖般黏附在磁铁般的梁上。

跳下时,身体自己转了腰胯与膝盖。

脚落地,它主动完成了一系列奥运跳水动作,无声无息如老鲤摇尾,在落回地面那一刻溅出了世上最小的尘花。

轻功?

我在鼓捣头顶的白骨簪子。结果指间发热。

骨头簪子竟开始在我指下发黄发裂,软了。

像白巧克力一样在高温下融化了!

内力?超能力?

当时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原主到底是谁,他的记忆和绕着我走似的不见我,所以我决定先出破庙。

我相信,只要在外面多走走(讨饭),见人就问“大爷我谁”,总有一个人能认出这具身躯的主人。

然后三年过去了。

我见人还得问“大爷我谁”。

这三年我流过浪,讨过饭,交过友,当过人孙子,也当过人祖宗,涉过无人烟的藏川戈壁,跨过遍是毒蛇的南疆雨林,拜过三教九流不同行业的人为师,学过各种杂七杂八的技艺,辱过人,也曾被人辱,曾经很不幸地结束过一些人的生命,事后吐了三天,也曾在穷困潦倒时编些故事,在街头说书,一边赚点微末赏钱,一边满足自己的写作欲。

但就是没一个人能认出原主是谁。

我刚出江湖那会儿,以为这内力也就比江湖平均水平高一点。出来久了才知道,就我这个内力,在江湖上居然是断层的高,只要我运内力于掌心,拍谁谁三分熟,拍久了可使对方七分熟,许多人疑心我是某位前辈大家的徒弟,三年下来,不知多少人想和我内力交朋友。

对于这些人,我也给了同等的回报。

我在茶楼商贩处听点小道消息,就敢对着镖师剑客们分析武林格局,隔空指点江山,整个过程如ted演讲与键政圈打架——节奏优美、废话恢弘。但这居然让一些武林糙汉们觉得受益匪浅,感觉听君一席话,胜听一席话,认为我年纪轻轻的,文化水平却和他们的良心一样高,简直是文盲界的文曲星啊!

也因此,他们会很热心地教我一招半式。

通常都是烂招。

比如长寿山的“无欲则刚拳”,甩拳时易露出下盘空档,容易被掏蛋,用这套拳法的人十个有九个**了,还有一个是在裤/裆藏了暗器,才得以幸免。

又如归一洞的“同归剑法”,用剑时完全舍弃防御,极易与敌人同归于尽,你恨谁就把它教谁,用不了多久你就不用报仇了。

你也不能说这些全是烂招,但我实在不明白它们发明出来是为了啥,反正我就这么东学点垃圾,西学点糟粕,最后集众家之所短,给我融出新短了。

为了试招,我去镇上抽了几名幸运的恶霸。一开始效果挺好,但后来幸运的恶霸逃的逃散的散。

我只好去镇上抽一些幸运的流氓。

再后来流氓也被我抽完了。我只好去抽一些幸运的通缉犯。

最后远近百里的通缉犯根本不敢靠近我所在的城镇。这群人宁可绕远路也不肯过来给我幸运一下。

我当时是没想到,天高皇帝远的边陲小镇里,社会道德风气长期处于负无穷,黑恶当道,法律像淘宝买家秀一样——仅供参考。我只不过是抽了一些幸运的恶霸、流氓、及通缉犯,对当地百姓的生活就已经是天大的改善了。

纯真的老百姓们居然开始叫我唐小侠,名声传出去,数以百计的穷人风闻而来,全是找我讨公道的。

我看见他们时人就懵了(咋这么多人?)。

他们看见我人也看懵了(咋这么年轻?)。

交流了一下,我发现很多人本来不穷也不苦,都是“被穷苦”的。

比如一个年轻貌美的男戏子,多年表演下来积了薄财,本想再演两年退出演艺圈,结果被一个恶霸看上。他不从,就在回家路上被人敲了闷棍,套了麻袋,一路送到恶霸床上。

完事后,他全身上下骨头不知断了多少根,肠子被掏了一段,指甲盖全掀了,奄奄一息地被送回去,嗓子容貌败了,时常失禁腿颤,治伤还耗光了积蓄。

戏子被一位戏迷搀扶着,貌似平静地讲完故事,双手却已颤抖,我听完才知道,事发五年了,当年作恶的恶霸如今成了连荡寨的大寨主,和福州官府沆瀣一气。

他就是刘照世。

福州的现任县令不行,但前任陈县令很行,他到任后清理**,把无辜犯人放出,把不干实事儿的赶了,收**赂的吊起来打,徇私舞弊的砍了,效果立竿见影,干不动活的衙役们马上和医学奇迹似的恢复了行动力。这时县令发现富户侵吞贫户家田,逼得人活不下去,便用公法威压富人,让人交田。

幕僚劝陈县令,说大人如此固执,就不担心前程和家人吗?

县令当时不以为意。

没想到几个月后,远在另一州的连荡寨忽出动数十人,在街上纵马驰骋,抓走了县令的九岁小儿子!

那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没了他是挖了县令整颗心!

县令正要派人索拿,结果连荡寨忽自己差人把娃娃送了回去。全家出门一看,小儿子人能说话,没被毒瞎、毒哑,不幸中的万幸啊。

但他是装在瓶子里回来的。

四肢被砍了,只剩躯干了。

陈县令在极端悲怒下,大病一场,躺了三月,越躺越虚弱,最后只能因病辞官,带着妻子与大儿子离开了福州。

陈县令如今已是平民,他须发半白,五十多岁,独自带一个大包袱来找我,身板佝偻弯曲,但和我说故事时,语气刚正依旧,能看出当年为官的风姿。

我很同情地看着他们,很同情地安慰他们。

然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讨伐连荡寨的请求。

我混了三年江湖,殴打过许多地痞流氓,但没有任何单挑大型组织的经验。而且连荡寨能在福州境内横行多年,背后必然有保护伞的,岂能轻易去惹?

好事和好事不同,某些好事做下来尤其得罪人,就如那位县令一样,一番热血改革下,等来的是突破人性下限的报复和清算。

这就是为什么当好人,得比恶人更恶、更狡猾。

甚至要更加不择手段!

我还不够坏。

当不了好人。

我就说,你们实在不幸,但我今年也才十八,我的传闻岂能当真?你们找错了。

戏子即要磕头,我上前扶拦,结果这人过于激动。

竟然当众失禁了。

他一时窘极心酸,张着嘴蹦不出半个字。

我是感受到了他的痛,却宁愿自己不要去感受。

我只能说,天下不公何其多?我管得过来么?你求我也是白求。

戏子嘴颤眼红,一言不发中浸满了绝望,县令见我如此,以为我是不信他的故事,便解了背上的大包袱,里面竟是他的小儿子。他因没有四肢,就像个橡皮泥似的缩在包袱里,此刻见了光,便艰难的仰起头,红扑扑的脸蛋松了松,他对我笑了笑。

……

……

之后我去连荡寨做了一个月的伙夫。

某天夜里,我趁星光月色而行,至连荡寨外侧,寻一防守薄弱的侧门,脚尖一点,在檐壁间翻转脚步、腾挪腰胯,来到寨子大门的“**墙”前。

这座墙是连荡寨大寨主刘照世所立。我曾看见他在闲聊时摸出一把青锋宝剑,随意而得意地说自己是如何凭着人多势众,重伤了一位路见不平的少侠,然后折断了他的四肢,切下了无数块儿肉,分给手下吃了。此人叙说时无比畅快中拍了拍大腿,说,原来义士的肉也如刚宰杀的猪肉一般腥臭污秽。他说得几乎回味无穷,而我装着傻,结结巴巴地问他那位少侠如今人在何处,他居然笑了,笑的几乎眼泪都出来了,一抬手,指了指山寨墙上吊着的一个人。

我一抬眼,“**墙”上确实吊着一个死去多时的人。

那也确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紧咬唇,睁着眼,死前仿佛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我当时平静地看着那具尸体,我现在也平静地看着这位少侠,我一跃而起,在黑暗中解下了他,待得无声落地,我把他的眼睛盖好。

他睁着眼睛时不平不静,此刻闭了眼,倒显得平静哀愁秀气,如暴风雨前的婷婷水面。

唉,他生前应该是个很好的孩子啊。

于是我贴墙低腰,沉气屏息,摸到了那大寨主刘照世的房间。

房间还亮着,烛光静得像凝固不动的墙纸与剪影,连风也透不进去。

可还未等我靠近,一个血人忽被踢了出来,葫芦一样滚到走廊上,血与风刮了一地。

我是当场楞了。

这个血人我见过的。

我在山寨做伙夫这一个月,人人都欺我打我,唯有一个叫小常的年轻人,他自己也新加入山寨不久,还没杀过人,一直护着我。

他如今竟在地上汩汩流血。而刘照世则满面是血地走出,恶狠狠地盯我。

“小常竟敢刺杀我!”

他说话震天动地,指着我问:“你是不是也和他一样,都是混进这山寨的细作!”

小常吐出一口血,奄奄一息说:“和别人无关,我是自己潜进来刺杀你这狗贼的……”

我本已不想装了,但他说遗言的样子让我不好打断,结果刘照世道:“你个细作还护着一个傻子,以为自己是个天大的英雄么?你看看傻子小唐还记不记得你平日的恩情?”

说完他往我手里塞了一把短剑,恶狠狠道:“你现在就给我杀了这细作!”

小常一听,那满脸血刀红纹,立时一松一动,松的化作刻骨悲哀,动的变作义愤义怒。他劝我道:“小唐,你杀了我吧,死在你手里起码算个好结……”

“结局”都还没说完,我先一掌把他送走。

是物理学意义上的送,他被我这掌风轻轻一托,人是直接飘到十尺之外了。

小常惊得瞳孔一阵爆缩。但刘照世很快反应了过来。

于是我一转头就是刘照世的当头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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