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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在云端(2 / 3)

“是啊,现在都用手机看书了,畅快看书的移动渠道特别广,只要书能进了畅快看书的书库,几乎就能在所有主流阅读平台被看到,聚沙成塔,收入还是很可观的。”酱汁鸭显然对自己的收入很满意,“而且畅快看书比较自由,不用签人,只签书,适合你。”

“但是我已经和创梦合作了。”

天在云端认真听完了友人和这个“经理”说的话,奇怪地问:“老鸭,你不是说,今天是有朋友对我新书的影视版权感兴趣吗?”

“没错啊,他们对你小说的影视版权可感兴趣了!你新书都还没写,他们就想定下来了!”

酱汁鸭羡慕地说,“对吧,马经理?”

“是的。是这样的,我们现在也在拓展IP版权交易这方面的业务,毕竟我们有这样的实力。我们想和您约下一本新书的稿子,稿酬暂定千字一万块,您看如何?”

马鑫抛出一个极为可观的价格。

“千字,一万?”

天在云端听到这个价格也错愕了下。

“云端,这可是头部作者才有的价格了!你考虑考虑啊!”

酱汁鸭也惊呼。

天在云端一直写的是科幻小说,以中短篇为主,字数普遍在二十万字到六十万字之间。

按这个篇幅算,如果他写一本,至少能赚两百万到六百万。

“开出这样的价格,你们就不怕我灌水吗?”

天在云端推了推眼镜,好奇地问,“为了赚钱,我很可能舍弃质量,只追求数量。”

“哈哈,老师快人快语,我们当然会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为了更好的合作,这个稿酬也是分阶段支付的。”

马鑫从包里拿出一份协议,推到天在云端面前。“这个是其他几个驻站大神的制式合同,您可以看看,不过不能带走。”

天在云端用两根手指捻起合同,仔细地看着。

“如果老师同意了这个协议,首先得给我们提供您新作品的大纲和细纲,以及预计全篇的字数;如果我们这边的审核对您的大纲细纲满意,就会先支付您百分之三十的定金。之后,我们会在您完成一半和完结时,各支付百分之三十。最后那百分之十,是根据您的具体字数,多退少补的。”

马鑫对他们畅快看书支付的价格还是很有信心的,说话时语气也带着自信,“我们对您的水平有信心,老师您写了这么多年书,不可能灌水的。就算灌水,那也是神仙水,咱们都收,哈哈哈……”

“你们这个买断制的意思是?我写完的作品,版权不属于我吗?”

天在云端仔仔细细地看了遍合同前面几条,手指在其中一条上点了点。

“这个嘛……”

马鑫看了眼玉叶,用眼色示意她来解释。

“我们这里,所有采用预付制付款的作家都是买断制的。”玉叶说,“就像您说的,我们这边提前付款,是要承担作家不能完结或水平不够的商业风险的。但这个费用对各位老师来说却是旱涝保收,所以我们还需要付出很多成本才能变现。这个版权归属理当属于畅快看书。”

“对,老师您可以这么理解……”马鑫连忙说,“这个价格,即使买您的影视版权也是合适的。听说老师上一本《江南鬼云》的影视版权卖了两百万?那本篇幅是四十万左右吧?千字一万的价格,即使是买断影视,您也不亏的。”

“你们消息很灵通啊。”

天在云端似笑非笑地看了眼酱汁鸭,“不过买断是终身的,我《鬼云》的影视改编只授权了五年,你们不能这么算。”

酱汁鸭心虚地吃了口茶点,没敢说话。

其实他不但在畅快看书写作,还入了点股,利益相关,自然对这件事很上心。

“如果老师对条件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再谈。不买断的话,也有不买断的办法,咱们可以分成制嘛……”

马鑫连忙抛出第二套条件。“咱们对您特别尊重,一切以您的需求为优先!”

见畅快看书的人大有“促膝长谈”的意思,天在云端有点头痛,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天在云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网络作家。

他最初是在国内最有名的几家科幻杂志上成名的,之后又一直不停地出版纸质书籍,走的是传统文学的路子,既完本后、交稿、出版,再拿相应稿酬、版税和版权费。

因为硬科幻的“技术性”,阅读科幻小说需要一定的门槛,所以过去几十年,科幻小说都是小众文学,靠在报纸杂志连载的那点毛毛雨一样的稿酬,根本养不活自己。

大部分科幻小说作家都不是全职作家。就譬如天在云端自己,在全职之前,当了十年的初中物理老师。

后来,网络文学红火起来,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如雨后春笋一般遍地开花野蛮生长,可科幻频道在无论哪家网站都依然是最冷门的类目,能出头的作家极少。

写“硬科幻”的更是寥寥无几,更多的是打着“科幻”旗号的擦边球,本质上还是言情或是软科幻。

再加上科幻圈内部鄙视链也特别严重,看外国科幻巨著的瞧不起看国内科幻作品的,看硬科幻的瞧不起看软科幻的,看软科幻的又看不起那种披着科幻皮谈恋爱或者当玄幻写的,一层层鄙视下来,读者圈层更是断裂严重,远没有其他类别的小说读者那么友好。

就像天在云端,他虽然在国内已经是最顶尖的科幻小说作家,在国外也拿过奖,可他开始在创梦连载小说后,还是受到了一大波老科幻迷的嘲讽。

很多老读者甚至因此脱了粉,觉得他为了金钱选择“下跪”赚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大神了。

连“天在云端”这个级别的大神都受到这样的对待,其他科幻作家对在网络上连载小说就更加谨慎了。

能在这个圈子里熬出来的作家普遍都爱惜羽毛,写科幻也是出于热爱,不是有特别好的条件,宁愿继续清贫,也不会孤注一掷。

实际上,若不是天在云端之前被长期合作的出版商骗了版权,一下子不知道去哪里写书了,也不会被连胜“捡了便宜”,忽悠到创梦来写作。

他这样级别的作家,只要一开始写作,还没完稿就已经被各大出版商约稿了,根本不愁吃饭的问题。

也因为如此,他其实对网文圈的“交易方式”不太了解,什么买断制、什么分成制,什么约稿分稿的……

对方解释的越多,条件越丰厚,天在云端就越迟疑不定。

“要不,你们还是和我的经纪人商量商量下吧。”

思忖了一会儿,天在云端最后还是决定找连胜。

“她一直在网文圈里发展,应该对这些更熟悉。”

他本来就该找连胜陪他一起来谈影视版权的,毕竟连胜曾经帮过他,他还和连胜签了经纪约,对外连胜就是他的代理人和经纪人。

可几个月前,他刚刚对连胜告白失败,他实在不好意思面对她,也不知道该怎么相处下去,只能后悔自己一时冲动,实在不该因为对方是自己的“理想型”就这么贸然告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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