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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3 / 4)

厌双咬了咬指甲,于原地呆站了许久,直到那茫然的双眼中多了一份小小的庆幸,这才端起池塘边的小碗,转身小跑着奔向厨房。

落昙回到屋中,眉心不由微微蹙起。

她于掌心幻出那本《山海》,搁在桌上将全书的开篇重新翻看了一遍。

真是奇了,这书中所写竟与厌双所言相差无几。

曾经,她以为这本书的出现,是有心之人刻意为之。

毕竟她已至天劫之岁,往后每百年皆要历一次天劫,方能达到更高境界。若是有人试图编纂一些奇怪的故事,用以扰乱她的心智,害她无法潜心修炼面对天劫,她定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可问题在于,这本书中所写之事,竟真被时间一一验证。

最初,厌双的到来,她还可以当做只是一场利用,是有人刻意为了这本书推动了一次巧合的发生。毕竟写下此书之人既然有能力悄无声息将此书放在她的枕边,必定也有其他通天之能,可以让修衣族将厌双送来此处。

可一个人再强,也不该能够预见“契子弑主”这般若非真正发生谁也不可能相信的离谱之事。

更何况,此事恰好就发生在了枯灯族,死的恰好是枯灯族的那位族长,逃掉的也恰好就是数千年来枯灯族最强的那个人类血奴,而且最最恰好的发生在书中所写的初春。

书中所写真的发生了,许多按常理来说,根本无法发生的细节都能对得上,这绝对不是一个手眼通天者精心编排就可以完美做到的事。

难道……这本书真的预示了未来?

若是如此,那个人类将会潜入妖界,而后在某个月圆之夜误入凌水宫,与她“意外”相遇。

她会在绝美的月色下绝美地出场,然后那一段描写再怎么绝美,也没能入了那人类的心。反倒是她自己,会因此次相遇对那人产生好感,那是一种被称之为“一见钟情”的浓烈好感。

关键按照书中那个陈霭也并非是有着什么惊世骇俗绝美容颜的男子,写下此书之人在描写他外貌之时,也就只用了身材高挑、棱角分明、算得俊朗这样的词汇。

这样的相貌,妖界一抓一大把,她是得犯了多重的眼疾,才能对其一见钟情?

离谱,怎么看怎么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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