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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番外10(2 / 3)

她从包里拿出纸笔,递到他面前,示意他直接写下来。

傅亦琛提起笔,刷刷几下,写下他的名字。

他的字迹,符合盛思夏全部的想象。

“你的字真好看,”她举起来欣赏,赞不绝口,“这是什么字体?我也要练。”

他笑起来,露出洁白牙齿,“不知道,大概是楷体、行书,还有瘦金的混合体。”

盛思夏写下自己的名字,就贴在他的字迹旁边,写完,又觉得不堪入目,将纸张藏到身后。

“给我看看。”

盛思夏抿了抿嘴,“你保证不笑话我。”

傅亦琛正色道:“我不能保证我做不到的事。”

她扁着嘴,正要偷偷将纸条收进口袋,波比从中作梗,一跃跳到她肩上,她身形一晃,纸条掉到地上,傅亦琛手臂一探,轻轻松松拿到手里。

他还未来得及看,嘴角已勾起笑容。

盛思夏大为光火,无地自容,像孩子一样伸手去抢,“还给我!”

傅亦琛站起来,手举过头顶,盛思夏着急得在他身边蹦来跳去,仿佛被波比附身,艰难地触碰到他的手腕。

再往上一点,她似乎碰到他的手,是温热的。

傅亦琛和她闹够了,将纸条还给她,“字还算工整,挺可爱的。”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带些年轻人特有的神采飞扬,她默默欣赏片刻,才发觉不对。

可爱?这是什么形容,她能听出他的勉强。

她永远不会夸奖别人“琴弹得很可爱”,或者“围棋下得很可爱”,这种夸奖不如不要,一听就是在哄小孩。

想想也知道,傅亦琛绝不会夸他的下属“方案做的很可爱”。

她端起茶几上的水蜜桃汁,一饮而尽,冰凉进入喉间,浇不熄心中油然生出的胜负欲。

还有面上的灼烫。

傅亦琛留她在家吃晚饭,正中间那道菜,正是她刚才送来的石斑鱼。

肉质细腻口味鲜美,不带滤镜的说,也比自家做的要好吃。

“以后我家买了石斑就送你这里来。”盛思夏说。

傅亦琛笑了笑,看穿她的蹭饭意图,他说,“欢迎。”

吃完饭,盛思夏没有继续逗留在此的理由,她告别傅亦琛,回到家,和小姨姨父打过招呼,说自己在同学家已经吃过了,然后回到房间里。

天刚刚擦黑。

她将波比的窝安置在窗边,在台灯的陪伴下,找出荒废多时的字帖。

她第一次这么投入,连时间都要忘记,一笔一画认真临摹,直到那些规整的方块字在光线下扭曲变形,横竖撇捺飞跃出来,组成一个“傅亦琛”,对她轻笑。

她趴在桌上睡着。

自那以后,她每天睡前都会练字,勤奋程度堪比囊萤映雪,悬梁刺股。

她暗暗地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为名人,这个故事一定要出现在她的**里。

写字就像画画,一笔不对,全部重来,她不能拿透明胶粘了去,或者用涂改液,在纸上留下一个丑陋的痕迹,至少一个礼拜,才能勉强得一张好作品。

那天,她带着那张作品,到傅亦琛家找他。

吃石斑鱼那天傅亦琛提过一句,他接下来两个月都会留在国内。

那张得意大作,傅亦琛只扫了一眼,就放到一边,眼神带笑,“你还是回去多练练吧。”

盛思夏被堵得说不出话。

真的从没见过他这样的人。

如果说他不会说话,偏偏能**于无形,骂人都不带脏字,看他优雅从容的表情,倒像是在夸你;如果说他会说话,盛思夏却感觉像是挨了一闷棍。

这样才最可恶。

“你这么厉害,不如你教我啊。”盛思夏托着下巴,用上嘴唇和鼻尖夹住钢笔,眼神里有挑衅。

她猜那段时间傅亦琛一定很闲,要么是心情很好,才会答应她这个莫名其妙的要求。

总之,他真的成为她的书法老师。

那个下午,盛思夏待在傅亦琛家,他把书房让给她,还吩咐佣人暂时不要去书房打扫,给盛思夏留下一个安静的空间练字。

傅亦琛说,她握笔姿势不对,发力点全在手腕上,写字久了容易累,越写越差,而且字形松散,不成形状。

总之,是贬得一无是处。

他找出来一本之前练过的字帖,让盛思夏从临摹开始,练最基本的横竖撇捺。

书房安静,无人打搅,没有其他娱乐设备,她老老实实在书桌前练字,有了几张成品,便忙不迭地下楼找傅亦琛打分。

“还要再练。”傅亦琛言简意赅。

言下之意是,她现在的程度,还不足以让他给出评价。

懒惰如盛思夏,也说不清那时侯那股不服输的劲儿是从何而来,又为什么要跟傅亦琛暗中较劲,一定要得到他的肯定。

一周过去,盛思夏白天照常去上补习班,数学课上,她都不忘低头练字,姚佳婷一度以为她中了魔;晚上回到家,吃过饭,便埋首书桌上。

这种状态,说是中魔也不为过。

刚开始,大部分练字纸都写得惨不忍睹,但几天过去,偶尔也能得一两张满意之作。

每当这时,她会兴高采烈地拿去给傅亦琛品鉴,他十分严格,最初只肯给她c-,勉强够到b,已经熬到了夏天的尾巴。

而他家门口的红色花朵,一直都在。

高一即将开学,这意味着暑期正式结束。

奇怪的是,盛思夏没感觉到多么遗憾,这是一个忙碌,又充实的假期。

补习班最后一天,几个要好的同学相约到邻镇爬山,骑车环海,定下三天旅行,姚佳婷的男友不愿意去,她便强行拉上盛思夏。

旅行回来,小姨带她回外婆家住了几天,前后加起来,已有一周没有练字。

这天交作业的时候,她很心虚。

这篇《春江花月夜》,是她今天早晨临时赶出来的,字迹稍稍潦草,但看见傅亦琛给她打上大红色的b-,她仍然很不服气。

“你太苛刻了!我这篇明明写得不错!”

“严师出高徒。”

“那你也太严了,应该以鼓励为主,打击为辅,或者不要打击。”

傅亦琛坐在朱红色的温莎椅上,笑着晃晃手里的作业纸,“那你觉得应该怎么打分?”

盛思夏觑他一眼,谨慎地说:“b+?”

傅亦琛嘲笑她:“你知道打问号,可见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她不说话了,从他手里抽回作业纸,转身就要走。

“等会儿,”傅亦琛站起来,拉住她,按住她的肩膀让她坐在椅子上,拿来纸笔,“你重新写,争取让我给你打b+。”

写就写。

她早上出门前,只吃了一片面包,写了几个字,感觉饿了,又找傅亦琛要早餐吃。

傅亦琛让佣人为她准备早餐,她吃完一只可颂,一杯果汁,手边放着刚烤好的饼干,双脚踩上厚实柔软的地毯,窗外一阵风起,有疏疏落叶飘过。

她已经许久没有享受这么安心的时刻。

和傅亦琛认识这些时间,盛思夏从来只因为练字才找他,她却喜欢和他待在一起。

他已是青年,不像同龄男生那么幼稚聒噪,随身冒着青春期的傻气,喜欢她,就往她课桌里放蟑螂,或者揪她辫子;也不像中年男人,油滑世故,充满套路,走起路来,系在腰间的钥匙哗哗作响,简直是灾难。

如果傅亦琛在给她作业打分的时候,能够更仁慈一点,那他简直没有缺点。

一个没有缺点的人是可怕的,也是不存在的。

所以盛思夏觉得这样的他一切都恰好好处,不用改变。

开学前几天,盛思夏越发喜欢往傅亦琛家跑,因为家里总是不平静。

小姨和林树谦近来时常爆发吵架,令盛思夏觉得尴尬,她正在长大,却又不够成熟,不足以完全明白大人的矛盾,每次听到吵闹声,只想躲出去。

这天吃过午饭,盛思夏来到傅亦琛家,直奔他的书房。

傅亦琛推开书房门,说他有事要去出去。

盛思夏“嗯”一声,心里想着,她才不想回去。

“你是去公司吗?”她问。

傅亦琛摇头,“去见一个从美国过来的朋友。”

盛思夏仗着年纪小,傅亦琛不会介意她的莽撞,大胆地问,“是男的朋友还是女的朋友?”

他从玄关处拿起车钥匙,回头淡淡一笑,“我记得我说过,我没有异性朋友。”

“不对,你说的是你不需要。”盛思夏替他补充。

“记得就好。”

接着他和她说好,两个小时他就回来,如果她饿了,随时叫佣人做饭,无聊了可以看电影或者上网,想回去也可以。

说完,傅亦琛出门。

小姨和姨夫之间矛盾升级,家里气氛紧张,姨夫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书房,小姨整天板着脸,把卧室门摔得砰砰响。

盛思夏听佣人间闲聊才知道,姨夫连睡觉都在书房。

冷战维持了一月之久,她以为他们会一直沉默下去,终于在今天早上爆发了。

姨夫早上从书房出来,看见小姨仍在沙发上的几个奢侈品购物袋,他忍无可忍,额上青筋毕露,“买买买!成天就知道花钱!你以为家里还和以前一样吗?我要破产了!破产你懂吗?”

小姨冷笑一声,“破产的是你,又不是我。”

盛思夏了解自己的亲人,小姨一直都这样,心直口快,生气了,说话就带刀子,可这即便是气话,也够伤人的,林树谦听了,直接摔门走人。

盛思夏仓皇离家。

她已经预感到接下来人仰马翻的局面。

前来拜访傅亦琛,既是问好,也是避难。

傅亦琛刚才让她重新练习《春江花月夜》,写了一半,她逐渐丧失耐心,在他的书房溜达一圈,开始琢磨傅亦琛离开之前,那个笑容的意思。

此前,傅亦琛说过不需要异性朋友,那时候盛思夏没有问理由。

不是不想,或者不能,而是不需要。

她想不明白,却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他的话里,包含着一些的不成文规则。

那么,她也不是他的朋友,她可以安心地待在邻居家小孩的角色里。

傅亦琛很守时,两个小时不到,他就从外面回来,还带来一盒拿破仑蛋糕,“朋友自己店里做的,给你吃。”

盛思夏拈起一块,咬一口,口感不错,她眯起眼睛,很是享受。

“都是你的,我不吃甜。”说着,他顺手拿起桌上的练字纸,粗略看一眼,毫不留情地给出评价,“前半部分勉强b,后半部分,你用左手写的?”

盛思夏会用左手写字,勉强能看,她曾经给傅亦琛展示过这项特长。

她向他坦白,“我在想,你为什么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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