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离开之后就会失忆。」彼得这么想道,「就让我迷茫一会儿,脆弱一会儿吧。」
“你的心中不是有了答案吗?”贝儿看着他,此刻的表情竟有些显得怜爱了:“苦难是不会消失的。”
人有时候是一种健忘的生物,轻易地忘却快乐,忘却悲伤。但苦难留下的烙印却是深重的。
它就是像是被吞进肚子里的刀叉,坚硬却不锋利,在胃袋里或是灼热如火,或是冷硬如冰,彰显着自己的存在感。接着它开始被消化,与血肉紧贴着,互相折磨——钝刀子割肉才疼,不是吗?于是,这痛苦从叫人弯不下腰的一整个,被撕碎,被分裂,接着化作更小的微粒,沿着血管在全身奔涌,消散。
最后,它不见了,因为它已然成为了人生的一部分,构成了这受难者的模样。
“彼得。”贝儿提醒道:“你已经看过了这么多的命运,不是吗?”
“既然你做出了选择,就要做好选择这条道路的准备。”贝儿意有所指。
“难道你……”彼得心里一惊。
“嘘——”贝儿打断了他的话:“永远也不要把你的秘密泄露给别人。你看到了吧?脱离了理性,人类也与野兽无异。不要高估了人心。这是我给你的忠告。”
彼得愣住了,刚想说出口的话被他吞了回去。最后他犹豫地问:“那我还可以联系你吗?”
贝儿不置可否:“我是萝丝德马丁侦探,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说完她便转身走进了迷雾的大门。迷雾似是打了个饱嗝,鼓起一圈,将他们一起吞入。
在马丁小姐的调查下,这桩失踪案终于破案了。
而马丁小姐则是在事件结束后,专心地盘问起魔镜来,从它的口中问出了亨利摩根一直很在意的那个不死者。
魔镜透露道:那个不死者问了它杀死自己的办法,而魔镜恰巧知道一些内幕,便告诉了对方,如果找到了当初杀死自己的那一把武器,用同样的方式再杀死自己一次,说不定就可以解决这无尽的永生。
至于魔镜为什么会怕那个不死者?因为那个不死者的确是一个足够冷血变态的家伙。由于对方的不死属性,魔镜的那些小花招在他的自杀行为面前都无法实现,自己还反而被对方掌控住了本体。这对魔镜来说是极为痛苦的滋味,就像是饥饿的人看着一盆有毒的大餐在面前,想要下口却又无法下口。
那名不死者尽情压榨着它的魔力以探求死亡的奥秘,把它的本体从穿衣镜那般大小耗费成了现在的这幅随身化妆镜的模样。魔镜本来想哄骗他给自己找几个人来,用精神能量补充魔力。但是,狡诈的不死者很快就识破了魔镜想要获得自由的意图,宁可白白地消耗魔镜的魔力。
“再后来呢?”马丁小姐问道。
“再后来……感谢战争,我终于从他手上逃出来了。”
“好了,那么我只问你一个问题。只要你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就把你放回去,起码能维持住你现在的存在。”
魔镜自知理亏。虽然它是一个没有良心,不分善恶的魔法道具,但正如此前所讲的,它极为欺软怕硬,便直接答应了对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