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阳台上,隔着落地玻璃橱窗,手里端着一杯红酒,居高临下看着眼前的城市。
“今夜的风意外的喧嚣!”方蛰似乎在自言自语,高盛来的是个什么区域副总裁,叫做李斯特,由此可见他们对方蛰的约见重视程度也就是那样。
靠着沙发的李斯特是个典型的白人男子,说话的时候一股浓郁的英伦腔。这是一种很受欢迎的口音,好莱坞的英国演员能取得不错的地位,跟口音有很大的关系。这就是美国,一边把英国收拾的不要不要的,一边还很羡慕旧大陆的贵族范。
端着酒杯的李斯特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灯火:“这个城市如何?”
方蛰能感受到他语气里的优越感,所以很给面子的停顿了一下,就在李斯特等待方蛰发出赞叹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回答:“脏!”
意外之余李斯特笑了,完全附和白人男子审美的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这是个很哲学的答案,正如华夏有一句谚语,干净的水里养不了大鱼。”
水至清则无鱼么?方蛰诧异了一下,收起了之前因为没有被重视而产生的漫不经心。
“你知道五十年代那场发生在远东的战争么?”方蛰同样没有直来直去,而是学着英国所谓绅士说话的调调,绕着弯子来讲话。
李斯特很清楚,方蛰不会无缘无故的请高盛派人过来,作为在高盛区域高管位子上谋求更进一步副总裁,李斯特在别人都认为并不那么重要的时候,主动请缨过来见方蛰。
李斯特很喜欢方蛰说话的调调,觉得很对自己的胃口。直来直去的米国人在他看来,往往是粗鲁的具体表征。尽管他也是米国人,还是南方奴隶主的后裔,但不妨碍他鄙视米国佬。因为这是他的自由,尤其是他从帝国理工毕业后,这种心态更为强烈。
面对方蛰提到的问题,李斯特一脸的无奈和遗憾:“当然知道,我的祖父参加过那场战争,后来他参加过的一次最惨烈的战斗被排成了一部电影,猪排山。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没听他说过这场战斗,他的一些战友也不主动提。我出于好奇,找了一些史料了解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