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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现端倪(2 / 3)

“明天就走人哦。”她起身,碎碎念:“开个客栈,也没个正八经的客人……”

甄明珠为自己深深的惆怅,一万零一次感慨自己三百万装修就是脑子灌水了。早知道没有客人,她还装修什么?

什么!

你说这个阿九?

不给房钱的,算什么客人?

不仅不给钱,还要花她的,她的猪肝!

甄明珠幽幽叹息,打算去看看猪肝好没好,就在这时,就听到伤患九开口:“我有钱。”

甄明珠:“哎?”

她回头。

元俊真诚的开口:“我有钱,能让我多住几天吗?我、我要住店。”

既然已经是客栈,那么,他可以住的吧?

他立刻翻出自己的荷包,说:“我有金瓜子儿。”

甄明珠:“啥?”

元俊不想被撵走,他赶紧说:“我有钱住客栈,我有金瓜子儿,可以用的吧?”

不知道仙姑喜不喜欢阿堵物。

如果不喜欢,他还有头上的玉簪,他……

“可以!”甄明珠立刻答应。

元俊:“……”哦,仙姑喜欢阿堵物。

元俊从没想到,自己放在荷包里随时打赏用的金瓜子儿,在这个时候竟然能够派上用场。他深深感慨,自己出门带钱的习惯真是太好了,果然家训就是家训。

先祖的话,总归是没有错的。

出门不带钱,坑死没可怜。

他赶紧把自己一袋子金瓜子儿递给甄明珠,眼巴巴的问:“仙姑,这些够我住几天?如果不够,我还有发簪。”

甄明珠:“我擦!”

这一袋子金瓜子儿,差不多有三四十个的样子,她盘算了一下,现在金价是三百八,这一个金瓜子儿,肯定不是一克。她不怎么能约莫出来,但是二三克总是有的。

甄明珠换算了一下自己的房价,估计这人也要吃三顿,说:“如果你不吃饭,这一个金瓜子儿可以住七天。如果你吃饭,那么就四天。”

她其实已经很实在了,实实在在的说:“你伤成这样,肯定要好的好一点了,我收的不贵。”

元俊正在绞尽脑汁琢磨,自己还能提供什么东西,他思来想去,想来思去,除了皇子令牌,已然没有其他。正愁要不要把皇子令牌也抵给仙姑,冷不丁就听到这个话。

“啊哈?”

他呆滞的看着甄明珠。

甄明珠:“你住不住?”

元俊:“住!”

不住是个大傻子!

甄明珠再三重申:“住可以,不能乱跑。”

元俊点头。

甄明珠:“那你先交房钱。”

元俊又点头:“都给你。”

甄明珠:“……”

她觉得,这小哥儿来做生意或许是假的,但是出身富贵一定是真的,没有眼力见儿又蠢蠢的,而且,不把钱当钱。但凡这样的,肯定都是富贵人家啊。

甄明珠:“一个就一个,我是那么贪财的吗?”

眼馋!

但是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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