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网游竞技>从东京开始当女神> 第三百四十九章 暗黑系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百四十九章 暗黑系(2 / 3)

对于自己的粉丝,洛泉永远是宛如春风般温柔的,这也是路人一旦粉上她,就再也无法脱粉的原因之一。

而这篇微博出来以后,《以父之名》这首已经许久没有被提及的神作,再次回归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

这本应该是华语流行乐坛里,享受无上荣光的神曲,只因为风格的问题,在洛泉还未成名之际就早早地发布了。

当时,确实是收到了无数业内的赞誉,但热度维持的时间实在太短了,半个月都不到,就几乎再没什么外人提及了。

但是好的作品从来不会因为时间而彻底消散,当《夜的第七章》爆火之后,《以父之名》这首尤在其之上的歌曲再一次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很快的,之前那些给《夜的第七章》给出超高评价的音乐人纷纷再次发了一篇文章,内容都是大同小异:

“我收回之前给《夜的第七章》做出的评价,《以父之名》才是华语流行乐的巅峰之作,这首本应该早早就被注意到的神作想不到现在才被彻底发掘出来,实在是我这个圈内人莫大的耻辱!”

当晚,《以父之名》登上企鹅音乐热歌榜榜首,洛泉一首新歌把老歌带红,甚至引得整个业内业外的交口称赞,实在是华语流行乐坛少有的盛景。

不过,树大就要招风,洛泉现在大杀四方,挣得钵满盆满,业内的同行那可真是急红了眼。

内地的蛋糕就那么大一块,大家随随便便写几首学狗叫、汉化几首国外的好歌,毫无技术含量,火一个月挣一次块钱,就够好几年的花销!

但现在,挣钱可太难了,曾经写的那些歌现在听众整整少了一半,歌曲能创造的价值也是连续腰斩,节目、卫视请的明星都去翻唱洛泉的歌去了,他们的版权收入暴跌!

曾经有人说:“在洛泉出现之前,华语乐坛这几块料是可以快快乐乐苟延残喘下去,但洛泉出现以后,这些人想好死都难。”

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十一月的肖邦》出来之后,歌迷再听以前的那些抄袭汉化口水歌,只会觉得呕哑糟咂难为听,至少道明年春天之前,他们再想躺着挣大钱那是完全不可能了。

可以说有洛泉的存在,断了不知道多少歌手的财路,这可是堪比shā • rén父母的大仇。

但奈何之前洛泉毫无污点,想发通告黑她,都没有水军肯接。

不过现在,她自己倒是把把柄给送上门来了,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众筹泳装不就是吗,这一点利用好了可是能让洛泉吃一大亏!

于是,许多眼红洛泉的歌手开始了合谋,一篇篇针对这件事情的新闻,也在第二天新鲜出炉,轰炸着微博。

“洛泉B站众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敛财将近四亿,只为一张泳装?”

“范围笼罩全球,明星洛泉的生财之道。”

……………………

一个个标题极其吸引人眼球的文章登上了热搜。

洛泉众筹拍泳装这事儿之前其实就上过热搜,不过当时大家都是抱着图一乐的心思,没有谁会去想这些东西。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粉丝众筹给偶像,整个饭圈不都是这样子的吗?

但是随着金额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深究,这个众筹的合法性就开始遭受质疑了。

一个艺人,最害怕的就是违法。

普通人违了法,可能不判刑,可以花钱私了。

但明星要是违法了,那就是劣迹艺人,轻则在娱乐圈隐身数年,重则直接全网永久封杀!

现在B站众筹的金额已经达到了四亿两千万人民币,如此巨大的金额已经足够引起国家的注意了,如果构成非法集资,那事儿可就大了。

而吃瓜群众在水军的带领下,则开始在网上发表属于自己的见解:什么洛泉要凉,洛泉违法,向粉丝所要巨额金钱之类的节奏被带得飞起。

没有人真的去网上搜索过,这样的行为到底违不违法,大多数都是看到有人说洛泉违法了,然后蜂拥而至,发表各种仇富的言论。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