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均未开口,倒是那名学生迟疑着说道:“我好像见过这个花纹……在一本书上见过。”
在场的人都回头看向他,那个学生文文弱弱,忽然变成焦点人物,顿时十分不自在,结结巴巴道:“我、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也不能确定。”
奚彻怕他说出这件事招惹不必要的麻烦,站起身道:“两位同学,我们这边遭到袭击,不清楚村子里边是什么情况,麻烦你们先去村里向带教老师报信,这里就交给我们吧。”
奚彻和褚炎在他们面前露了一手,两名学生便下意识对他们产生一种“厉害”的印象,而且那两个学生正好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待着了,对奚彻和褚炎道谢之后,连忙往村里跑去。
两人走后,奚彻又查看了其他怪物尸体的后腰部位,每一具身上都有同样的花纹。
雨打在脸上,顺着奚彻的头发向下滴,他头皮被雨打得生疼,身体也冷,即便穿着防水防寒的外套,里面也好像被冷雨击穿。
奚彻此时脸上虽然没有任何表情,心里却十分愤怒——死了这么多年,还有人在打着他的旗号胡作非为。
其实当年便是如此,离开九幽之后,奚彻就成了专业给人背黑锅的,不管是谁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坏事,最终都会推给“阿撒斯”,他就成了“恶”的代名词。
奚彻没办法辩解这些事,说了也不会有人信,他们甚至对他产生了一种扭曲的崇拜,认为有些事情,只有像他这样的魔头才做得到。
流言将他与神界的一切人与事推开得越来越远,他最开始分明只是与九幽划清界限,到了后来,却变成对立面。
他本意分明并不想对神界如何。
奚彻唯一庆幸的是,在离开神界之后,他再也没见过褚炎,就算擦身而过,他也会主动避让。
世人皆以成见看人,他们若看到自己跟褚炎联络,定会觉得褚炎与他是一路货色,为了一时之快,累得褚炎不容于三界,实在得不偿失。
奚彻越想越窝火——奶奶的,他一定要揪出幕后的人是谁!
褚炎看出奚彻的神情不对劲,走上前去:“是不是觉得这个纹身不同寻常?”
奚彻看他一眼,心想他倒是聪明,便干脆把真相说出来:“他们身上的纹身与一个名叫大敕的虎符花纹相同,这是一件法器,它的主人是两百年前……两百年前挑起神魔大战的罪人,阿撒斯。”
褚炎听到他称自己为罪人,已经感到心痛,见奚彻脸上露出一抹落寞神色,更是难过,默默伸手握住了奚彻的一只手,想安慰他。
奚彻自然条件反射似的要挣脱他的手,却被褚炎紧紧地攥住:“接下来的话,找个能避雨的地方说吧。”
奚彻点点头,还是将手从褚炎手心里退出来,一言不发地往帐篷那边走去。
刚才的袭击令山脚下扎营的学生们大受惊吓,众人不再三个一组住一顶帐篷,而是五六个人挤在一顶小帐篷里面,群体的力量能够稍微抚平他们的情绪,让他们感到安全。
与褚炎一同回到自己的帐篷,奚彻坐下之后,皱着眉头叹了口气:“之前在白骨地,我做了谴灵招魂的仪式,竟然将所有的白骨都唤醒,并引得它们全部扑上来抢夺我的鲜血。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能力不足,却硬要使用这个术法导致反噬,但是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应当是有人曾经对那些白骨使用过谴灵术。”
褚炎点点头,奚彻便继续说下去:“而且这个人的手段十分粗糙,那些尸体化作白骨,仍对这个术法存在惯性,就是因为术法粗糙,导致他们无法精准地听从命令,误以为我的谴灵术就是它们被施用过的命令。”
这样看来,使用这个术法的人本身应当并不会使用正统的谴灵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听了个须尾不全的残章,便拿来用,结果搞成这个局面。
会是金铃子做的吗?当年他确实教了他很多法术,谴灵术却比较特殊,奚彻自然也有顾虑,从未教给任何人过。莫非是他从自己的遗物中发现只字片章,搞出这么多事情?
“你现在是否怀疑攻击学生的怪物与那些白骨一样,被施过谴灵术?而且,那些怪物的诞生还跟阿撒有关。”
奚彻惊讶地看了褚炎一眼:“你怎么这样称呼……称呼战胜魔王?”
褚炎沉默了一下:“这样叫方便。”
叫这么亲切,莫非面前这个家伙也是他的潜在崇拜者?怪不得听到他是魔族时,他丝毫没有动摇。
不过奚彻现在的身份也没有多正大光明,没有资格质疑人家,便继续说下去:“我现在暂时无法厘清纹身、白骨以及尸体的关系,只有一点能够确定,那些攻击我们的并不是魔族,他们……应该是人类,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那样的。”
褚炎面色平静地补充道:“而且是已经死亡的人类。”
“你也感觉到了么?”
褚炎点点头:“离得很近时也听不到呼吸声。”
奚彻咬了咬嘴唇,犹豫着说:“明明是死人,却还能行动自如,我只能想到僵尸。”
褚炎略一思索,摇头道:“不可能。旱魃,后卿,赢勾,早在祖神时代就被一一斩杀,世上怎么还可能存在僵尸这种邪物。而且,那些怪物可比僵尸弱得多。”
褚炎提到的这几个厉害的僵尸祖宗,在这个世界也存在。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甚至在奚彻诞生之前,就已经成为传说,理论上第一批僵尸只能由这几位亲自侵染浊气培养出来,之后才能一代传一代,所以他这样说没毛病。
“你忘了那天在白骨地咬我一口的尸体吗?”
奚彻犹豫着,还是决定把实情说出来:“不能排除这世界上有什么邪术……可以炼制那样的僵尸。”
比如他自己,就曾经误打误撞地炼制出过一头。
这件事他也是刚刚想起来的,那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虽然他很快便将它毁掉,也再没碰过那个术法,但是在尸体的身上发现了大敕的花纹,奚彻就不能不多想。
此术名为“复活”,当年奚彻之所以会钻研此术,是因为一名叫作金铃子的手下求到他面前,希望他能够复活他的母亲。
没错,就是毕源记忆中出现的,那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金铃子。
那时奚彻刚到魔界不久,一手精妙的谴灵术却已经为很多人所知,金铃子不知从哪里听说了谬传,就误以为他能将死人复活,特地来求。
其实谴灵术只能共享死者生前的记忆,为生者传达死者的意愿,并没有那么神奇,更不能叫人起死回生。
金铃子却觉得奚彻是自己唯一的希望,抱着他母亲的尸体在慎王殿前跪求五天五夜,奚彻终于答应。
想想吧!有个人抱着具尸体跪在自己家门口!多吓人!
而且金铃子的遭遇也实在令人唏嘘,奚彻忍不住对这个十六岁的孩子心软了。
金铃子是在近一年间忽然在魔界扬名的,据传他心狠手辣,天分极高,小小年纪却有一把硬骨头,就算面对很多强大的魔族,也丝毫不怵。
金铃子是人类与魔族的孩子,他的出生是个意外,出生之后,便一直与人类母亲生活在一起。金铃子十五岁那一年,魔族的父亲知道了他的存在,便降临人界,要将他从母亲手里抢走。
那次事件导致金铃子母亲的死亡。
金铃子偷偷保存了母亲的尸体,然后用了一年的时间,杀死他的魔族父亲。金铃子为了杀掉他的父亲,变成了真正的魔,不可能再回人界生活,从此之后,便在魔界流浪。听说奚彻会谴灵术,就来求他复活他的母亲。
奚彻从没试过复活一个人,他答应会尝试研究,而且那时他也十分好奇,想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复活之法。
结论是,不可能。
神也不能逆转生死。
奚彻用尽一切办法,后来确实成功将金铃子的母亲唤醒,但是她已经不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头没有思想的怪物,是行尸走肉。她认不出自己的儿子,不会再温柔地唤他的ru名,只会胡乱咬人。
用这种办法复活一个人,不会给任何人带来幸福,只会让亲人更加痛苦。
金铃子无法对母亲下手,奚彻代他杀死了那头“僵尸”,并且严肃申明,不许他再用复活之术。
金铃子答应了,并且自那之后,他便跟在奚彻身边,成了他的手下。
奚彻考虑过自己会失败的原因,有很大的可能性还是因为被他召唤出的魂魄并不完整,毕竟他的母亲那时已经死去一年之久,魂魄应当早就消耗得所剩无几。她的躯体被强行“复活”,却无魂魄支撑,就变成了行尸走肉的怪物。
就奚彻使用谴灵术的经验来看,其实很难召唤出比较完整的魂魄。生前有过修为的人可能会好一点,魂魄不容易消散,如果是普通人,一旦死亡,魂魄就会像消耗品一样,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