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原主跑去找男主的途中闯进迷雾森林迷了路,被迷雾森林里的大妖拉进湖水里,一命呜呼,成了妖怪的腹中餐。
原主的死使得以萧珩为首的主角团注意到迷雾森林的异动,赶来除掉了迷雾森林里潜伏的大妖,一战成名,成为除妖界的新秀。
这么一看,原主的作用似乎比炮灰多了那么一点。
行叭,那就是重量级炮灰。
景织走了两步,身后湖水里发出轰啦一声响,一个人身鱼尾的美人儿跃出水面。
“你要走了?”尾巴怕打出水花,美人指着跟随她一起浮出水面的大妖尸体,“这东西,你不带走?——你们除妖师,不是把狩猎到的妖怪当做一种荣誉吗?”
这个妖怪本该男主的猎物。
景织没回头,摆摆手:“不用,送给你好了。”
她寻着原主的记忆往外走。
“哎呀!是除妖师!”
“看她胳膊上的族徽,是清凌景家的除妖师!快跑!”
“嘤嘤嘤!除妖师为什么会进迷雾森林?好怕怕~”
“嘘——你们小声点,别惊动她!”
“……”
耳边一阵叽叽喳喳,景织瞟了眼——树上几个毛茸茸的白团子正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被她这么一瞟,白团子们发出此起彼伏的“噫——”的尖叫,仿佛猫咪炸毛一样竖起了一身的白毛。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妖怪么?长得倒是挺可爱的。
无视瑟瑟发抖的白团子,景织提着裙摆走出迷雾森林。
当双脚踏上公路的瞬间,身后叽叽喳喳的声音消失不见,她回头看了一眼,树林鸟叫蝉鸣,看不出任何异样。
没钱,没带手机,全身湿透,好像刚从水里爬出来的女鬼……景织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装束——今晚,她本来要陪云沉一起去参加萧珩和顾卿歌的订婚宴。
这个鬼样子,还去什么订婚宴?
景织叹了口气,考虑要不要回云家的别苑换身衣服。
刺眼的车灯从拐角处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