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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28(2 / 2)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嬴月要走女帝之路,那么就应当提拔一部分女官,如此,她才能够在处于众矢之的的境况之下,得到些许喘息。

至于说这批官员的家眷之中,若是没有能够被扶得上大雅之堂的人怎么办?那也没关系,北地郡才只是第一步,这批没有等到日后去别的地方寻找便是了。

何况他也不是报以太高的期望,指望着一次就能够遇到什么绝对拔尖的顶级人才——这样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只要能够达到及格线,可以任用,对他来说,这也就够了。

所以,暂且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而且说到这里,就真的不得不再提一下那句老调重弹的话了——嬴月她到底还是幸运的。

雍州是是边境之地,此类地方虽为穷山恶水,但同样民风彪悍。

相较于礼教甚严的繁华富庶之地,这样的地方,对于女子的限制会要来的小一些,最起码没有那么多思想顽固不化、又自视甚高的酸腐书生,整日里在那觉得女子抛头露面便是罪过,把你喷的一文不值,仿佛活着就是罪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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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贾诩同嬴月说完这事的时候,一行三个人也就差不多了到了郡守府。

两个柔弱人士被顺利的送回府,所以白起也就打算去城门口——先关城门,以免被胡人逃了,然后再去尚武堂,准备开工。

而走进府中的嬴月像是忽然之间又想起了什么,对贾诩问道:“说起来,我之前问文和的那个问题,文和都没有回答我呢。”

听到小姑娘这句话,贾诩先是略微愣了一下,而后在思索了一番之后,反问道:“主公是说……胡人?”

美貌少女点头,应着,“对啊。就是先前在支线任务出现的时候,我问文和是怎么看的嘛,但是文和后来没有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嘛。”

当时她问贾诩对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这个任务怎么看,但是之后贾诩的回答只是说了当时情况的分析,而没有直接答这个问题。

那个时候……文和应该是有意在回避吧。不过感觉现在的文和,应该是会愿意正面的说及起对此事的看法了。

嬴月在心中如是的想着,所以想起来这件事,便也对贾诩问出了声。

见小姑娘翻起了“旧账”,贾诩不禁有些失笑,随后他答道:“胡人自然是要杀,但是也不能够全杀。”

听到贾诩的这一回答,嬴月的心中却并不感到太意外,毕竟如果他的答案是那么决然果断的一个“杀”字的话,那么当时他应该也没有什么避及这个问题的必要。只不过……

嬴月不解道:“可是他们的存在,若是不除,不就是永远都是我们中原的一大威胁隐患吗?”

听小丫头这么说,贾诩笑了一下,存心逗弄小孩,笑道:“诩倒是从不知,主公的杀心竟如此之重。”

“我不是——”被这么说,嬴月顿时睁大一双好看的丹凤眼,有些急切的辩解着,“就是……”

随后在小姑娘的口齿不清之中,清隽的青年微微正了正神色,认真道:“胡人的出现,总是忽然而又神踪莫测。且也往往是杀掉一支,不久之后便会出现另一支。”

在他们的世界,从远至数百年之前,一直都他所处的三国时期,胡人从未绝迹过。他们就好像是野草一样,永远都烧不尽,伴随着春风再度生长。

“所以依诩看来,与其杀胡,不如教化,让他们融入我族,如此,在若干年,几代之后,也便不复外族胡人。”

“当然,诩所说的这个,只限于不食人的胡族,那些已经人性泯灭,将我族人当做两脚羊食用的异族,就是祸患,唯有诛杀。”

“但是……就算是不吃人的胡人,也还是会入侵中原呀。”嬴月轻声地说着,“而且,想要教化胡人的话,应当还要把他们分散开来间隔很远吧?不然胡人残暴,聚在一起恐不会轻易接受教化。”

“是这样。”贾诩颔首,“所以在当下阶段,暂且以杀止杀就够了。如今食人胡虏还尚多,委实没有到需要考虑更深一步的事情。”

说到这里,贾诩忽然之间想起自己的世界中还有个经典建筑,于是不由得提议道,“或许,主公也可以考虑修建防御工事,筑固边防。”

“防御工事?”嬴月问道。

“不错。”贾诩继续道:“在我们的世界,有一防御工事,名为长城,最早便是为抵御游牧外族的袭击而修建。”

长城这东西,要是说起来的话,可能大多数人都以为这是由始皇陛下开始的,但是实际上,最早的时候,却是在西周时期就有了雏形。而战国时期,以秦赵燕这三个毗邻边境胡人的国家为首,各个大小诸侯国也都有修葺长城巩固国防,不过绝大多数堤防的还是邻国罢了。

而后来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做的则是将这些国家修的长城给连在一起。

“长城……”小姑娘轻轻念着这个名字,“听名字就好像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呢。”

“整个长城的确浩大,不过若只是修葺一部分,倒也还好。只不过,”贾诩话音倏地一转,开始说起了弊端,“任何防御工事都是要投入大量财力和人力的,以主公现下的情况而言,其实不太适合,退一步来说,钱出得起,可人力也是个问题。”

如今北地郡的百姓人口才只有万户,注意,是百姓,那五千兵力自然也是包含在这其中。

就算是把整个北地郡的人都加上,也才几万,而这其中还不乏老人、女人和小孩,这些都是不能当做劳动力来看的。

见小姑娘明白的点了点脑袋,而后贾诩继续道:“除此之外,现下胡人其实还有一个作用。”

嬴月侧了侧头,迷茫问道:“什么?”

“胡人以鞍马为家[1],擅长牧马,养出来的马儿极好,我们中原养出来的战马和草原相比,的确是有着不少的差距。”所以,吃人的胡人要立刻处理掉,但是不吃人的……可以留缓一下。

日后若无意外,他们应当是会和这部分胡人做上些交易——这些可都是廉价劳动力啊,不多留几年薅羊毛怎么对得起自己呢?

既然都已是在边境这处处劣势之所了,自然是要想方设法强行找点优势出来。只要武力方面水准跟得上,劣势,未成不能成为优势。

虽然说如今白起还未有留下之意,但还有近一年的时间。

仅瞬息间情况便可万变,所以未来之事,何必过早的盖棺定论?

……反正,他选择信眼前的这个小丫头。

“啊,我大概懂了!”听贾诩这么说,嬴月倏地右手握拳,敲击了下左手心,道:“文和的意思是,我们要一边发展自己的力量,一边杀食人胡虏,同时留着那些不吃人的胡人,等到哪天我们需要的时候,就去像今日胡人对我们做的事情一样,抢了他们的战马,充实己方的后备资源!”

商户之女出身的小姑娘完全不觉得自己这话有什么问题的如是说着。

随后少女一双潋滟的眸子变得亮晶晶,对贾诩夸赞道:“不愧是文和!我就知道文和一定很聪明!”

我不是,我没有,主公你别瞎说。

听着山贼头子之路还没正式开始就已经结束的小丫头不知道打哪学来的强盗逻辑,完全不觉得这其中有自己问题的贾·喜好暗搓搓阴人·诩在心中迅速否认三连。

随后立刻开始暗自对赵括和霍去病这俩真实年龄都不大,且有多多少少都有点少爷脾气的小年轻开始点兵点将,准备挑选一个幸运鹅出来背锅。

但很快的贾诩就发现,小丫头给自己的“惊喜”还没完。

因为在又走了几步之后,他忽然间看到嬴月停下了脚步,而小姑娘一张好看的脸上则是带着些许思索之色。

少顷,美貌少女对面前的青衫文士问道:“我忽然想起来,修葺防御工事的缺少人力的话……”

嬴月抬起眼睛,望着贾诩,将刚刚心中一闪而过的那个主意询问出声,“文和,我们可不可以抓胡人来修啊?”

贾诩:?

贾诩缓缓的打出一个问号。

不得不说,嬴月这的这个问题,就算是稳如贾诩这样的老狐狸,都不由得心中惊了一下。

而后他想了下,试探的问着:“这个主意……主公是怎样想到的?”

“就是,”小姑娘回答着,思路非常清晰顺畅,有理有据,“咱们中原有一句话叫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所以我就想修长城之事,或许可以取之于胡,用之于胡?”

作者有话要说:[1]欧阳修《明妃曲和王介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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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民众的身上获取的少,用于民众的比较多。

取之于胡,用之于胡:从胡人身上大肆掠取,最后再把薅来的羊毛都拿来对付胡人。(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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