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蒙等人面容僵硬,眼看着莫森径直回到客厅的餐桌旁坐下,刀就随手放在桌上,继续拿起餐叉不熟练地卷着面条往嘴里送。
他吃的速度还急了些,看来刚才真是累坏了,急需填饱肚子补充能量。
细细碎碎的动静传进达蒙的耳朵,他起先以为是电影的音效,旋即惊觉这声音太近,最后才发现不是旁边的科尔顿在抖腿,是他自己在发抖,以至于带着座椅和小圆桌摩擦出声。
“……”达蒙努力控制住打颤的四肢。
害怕是必然的。超清银屏将莫森的shā • rén全过程忠实地记录了下来并呈现到观者眼前,换作以往,用这样的大屏幕欣赏暴力美学可谓相当酣畅爽快,然而《白昼之雨》不同,它只有暴力,没有任何的美,毫不遮掩的暴虐场面对普通人而言过于刺激,恐惧反胃才是最正常的反应。
更可怕的是,达蒙没有从莫森脸上发现恶意。
如果是那种赤裸裸的复仇、反杀甚至虐杀,达蒙都能代入一下施暴者的视角,获取不少在现实中违法的精神爽感。毕竟“恶人角色”那么多,张力十足的反派谁还没看过几个?更别提A国高分级暴力动作片里有太多动不动就血肉横飞的画面,什么惨叫哀嚎,断肢乱飞,脑浆炸裂,眼珠爆出,这些达蒙跟着罗伯托看得足够多了,向来觉得自己在“血腥重口”这方面已然阅历丰富,浑然不惧。
然而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怕了。
没有任何美化,也完全不“爽”的暴力情节,几乎令人分不清是虚构还是现实。以方才的职员为例,单论他这个出血量,《白昼之雨》根本没法跟那些经典恐怖片相比,可当达蒙完整地看完莫森自然地拿刀,自然地追到门边捅人,自然地擦汗回去继续吃饭之后,他只觉有股刺骨的冷意钻进皮肉血管,连脑干都要冻住,头皮阵阵发麻。
职员只是在正常下班回家。
他不认识莫森,没惹到他,甚至莫森也不讨厌这个职员,他不仇恨、不蔑视、不以此取乐,仅仅是因为“有人回来了,不能被影响到”,于是就这么把职员杀了。
好随意。
完全不在乎那是一个人。是活的,dú • lì的,温热能喘气,会说话有思想的人。
达蒙觉得自己的大脑凝成了铅块。
沉甸甸的,压得他头晕。
&0+,零点前后还有一个短章,不用特意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