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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四十 陈英与新税法(2 / 4)

更过分的是,这笔加征的损耗钱往往还不是额定数目,这就给了地方官员和小吏很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可以凭借手中权势向农民征收好几倍的损耗钱,以此达到中饱私囊的目的。

农民为此承受了很严酷的剥削,不愿意接受这个规则的农民往往下场惨烈。

苏咏霖久在民间经商,对此制度很有些了解,对此也是深恶痛绝,于是决定改革税收方式。

他决定趁着大明朝刚刚开国的时候做一些变革,从此将全部农业税收全部摊到田亩之中,计田征税,且所有农税一律使用铜钱来结算。

不管农民种植的是什么,收获的是什么,农民只需要缴纳一笔铜钱给税吏,就万事大吉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他们不用担心还有税吏前来骚扰,不用缴纳多余的损耗费用。

至于农民如何得到铜钱……

苏咏霖打算在这样的征税制度之外配套一个以国家名义向农民购买粮食和其他农作物并且统一储存为储备粮的策略。

即每年征税之前,先安排购买粮食和其他农作物的人员下乡向农民购买粮食和其他农作物,农民可以把口粮和种子粮之外的农作物整理出来,按照官方额定的收购价格将这批农作物卖给官方。

这笔收购价格不会很低,不会损害农民的利益,这样,农民就能从官方手中获得钱财。

官方得到这些实物之后,就可以按照规定制度将这些实物运输到指定仓库内存放,作为国家储备专用农作物,由朝廷分配,决定使用到方方面面上。

而这其中的运输损耗费用由大明官府承担,不需要农民承担。

农民得到了钱,等税吏来到之后就可以直接用钱交税,一手交钱一手记录,于是万事大吉。

官方可以减少因为分散运输、没有统一规制而造成的损耗,大大节省一笔运输储存损耗的费用,而农民也能省下一笔损耗钱,实打实的减轻负担。

这就是新税法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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