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二辩是个男生,脸都气红了:“当然不!”
“那么,您觉得男性穿蕾丝袜和高跟鞋,美吗?”
他这样问,显然是一句句将对方勾入陷阱。可自由辩论的残酷就在这里,对方发问你便必须迅速给出回答,没有给你分析的时间。正方二辩手思维没有沈弋敏捷,他隐约觉得不对,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站起身说:“我当然觉得不美。”
“很好,大家都听见了对方辩友的观点。”沈弋略一颔首,不再看他,转而面向观众:“蕾丝和红底高跟鞋,曾是法王路易十四的最爱,在他的年代因为国王的推崇,而被贵族奉为美的标准。这正是人类社会定义的美。”
“但到了今天,男性审美又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多数人,如对方二辩,并不认可这样的打扮是美,这足以说明太阳王时代的审美到今天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极其容易被复制和模仿的打扮却因时光流转而变化,对方辩友,你能说这样的美,是一种客观存在么?”
“当然,当今时代与路易十四的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人类的自由和个性蓬勃发展。因此,我也深信,如果有男生心仪法王风情作为效仿,也一定会有相同审美的人群肯定他的审美。“
“说的好,我最喜欢女装大佬了!“前排有沈弋的迷妹小声嚷嚷,不少观众都被沈弋的论点吸引,在小声讨论。
台上高挑的少年微微一笑,手掌向下一压,止住台下的窃窃私语。
”正是因为美是人类的主观感受,当今社会才会有如此丰富多样的审美和美学表现,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种多样的美学感受,这样百花齐放、竞相争艳的景象,想必即使是对方辩手,也乐于见到。因此,我方坚持论点:美不是客观存在,而是人的主观感受!“
对方二辩额上冷汗涔涔,他们的队长已经忍不住朝他飞眼刀。
……
至此,胜负已定。
双方四辩做完总结陈词后,主持人咳了两声吸引注意力,问在场观众:“现在进入观众提问环节。请问大家有没有什么问题,想要问场上辩手?有?好的,请将话筒递给第一排那位女生……”
学生会工作人员将话筒递过去。
女生,一刚拿到话筒立刻看向台上,大声说:“我有问题,想问反方三辩!”
反方三辩,就是沈弋。
沈弋闻言,礼貌地站起身。
少年一身正装,白皙俊秀,唇角还挂着一抹淡笑,那模样,别提多衣冠禽兽了。
嗯……起码林卿卿看着他绷在衬衣里的结实身材和一双长腿,只想得到“禽兽”这个词。
女生脸上挂着兴奋的红晕,声音响亮:“沈同学你好,请问,你有女朋友么?”
一时间,全场哗然!
传说中大学最激动人心的场景,当!众!表!白!
被表白的男主眉梢一挑,笑得斯文。镜片在白炽灯下反着光,让他的眼神多了几分锋锐:“有啊。”
声音沉静,不容置疑。
那女生却没泄气。明明刚上大一,哪儿来的女朋友?就算高中有,她早都打听过了,沈弋不是P城人,全国顶尖学府Q大,N城一年总共也考不了几个,总不会那么巧,那里面就有一个是他女朋友,跟他一起上大学了吧。
肯定是他长得太好,对女孩子的追求都心有戒备了。她只要努努力,肯定还有戏!
女生正在雄心壮志,台上如临风青杨般的少年已经再次开口:“今天来了不少法学院的同学、师兄师姐,借此机会,我也想跟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女朋友,咱们法院活动多,她以后会经常过来看我,到时候辛苦各位同学帮忙照顾了。卿卿。”
林卿卿没想到还有这一出,怔了怔,对上少年含笑的目光,忍不住也弯起唇角,站起身。
众人没想到沈弋的女朋友就在观众席上,一时间全朝她看来,目光中有审视、有惊叹,更多的还是不可思议。
“喂。”沈弋身边的二辩关了麦,小声对他挤眉弄眼:“你就这么公开有女朋友,以后女生都不敢追你了。”
本来只要敷衍得好,同时享有两三个“女朋友”,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为了一棵树木放弃整片森林,值么?
“别的女生?”沈弋垂眸看他,笑了笑:“我要别的女生做什么。我的女朋友,就是我想要的一切……”
“能拥有她,我已经心满意足。”
最后,提前来抢位置的同学们虽然没能目睹一场成功的当众表白,却被塞了一嘴狗粮,目睹了一场当众秀恩爱。
……
辩论赛一=结束,沈弋领完最佳辩手的奖,就被林卿卿拉了出去。
以庆功的名义。
“没征得我同意就把我曝光,我生气了!”
沈弋忍着笑,哄她:“好吧好吧,那要怎么才能不生气呢?”
林卿卿眯起眼睛,笑眯眯地要求:“你今晚~要听我的!”
女孩的笑容让他想到猫或者狐狸,可爱,又透着狡黠。
沈弋心都软成一片,当然答应她的一切要求。
到了酒店大堂,沈弋一边checkin,一边忍不住挑眉在她耳边低笑:“这么着急,嗯?”
林卿卿脸红红的不说话,偶尔看他一眼。
看惯了沈弋穿着校服的青韧模样,再看他现在这西装革履、浑身散发着禁欲气息的样子,她心跳反而更快,更想……
扯开他的领带,剥掉他的衬衫,将他诱人的肉体一寸一寸剥出来,只展现在她面前,由她一人享用。
真奇怪啊,林卿卿忍不住伸手捂住自己的脸。
想要拥有一个人的感觉原来会这样强烈,甚至与日俱增。
她想,她明白了过去想不通的许多事。
——他曾有过的偏执和痴狂,终于也渐渐充盈在她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