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跟潘雷悄悄地从这个制高点退下去,快速穿过密林,到达这条路的一个拐弯处,等他们到达的时候,那辆车已经开过去,带起一片狼烟。
陈泽选了一个好位置,在拐弯的前方,一颗树后。打开背包,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箱子。
他的背包比别人的背包奇怪了一些。别人的背包没有这么方正。潘雷蹲在他身边,看着他拿出箱子,一脸的好奇。
“我就很想问,你的背包装的是什么。怎么方方正正的。这个箱子什么啊。”
“我从特种大队退出之前是一名狙击手。我把我的狙击枪拿来了。这把枪,是我第一次上战场,缴获的战利品,特批我用的。跟了我好些年了。我不是退出了吗?这把枪也就让我珍藏起来。好不容易这一次,我又可以上战场,我让这把枪,陪我一起打最后一次战役。”
打开,是他保养的很好的阻击枪,分解着放。
“靠啊,115a3,最牛掰的狙击枪!陈泽,你真有货啊。”
有效射程是所有狙击步枪里最远的,就算是到达最远射程,子弹威力也不会变小,反而会提升。最高精短瞒准镜,放大率是所有粗击抢里最好的。这把狙击枪最显赫的战绩,就是在阿富汗,一名战士在二十八秒nèi • shè杀了五名恐怖分子。
潘雷喜欢的摸了再摸,对于他们来说,这枪就是极品,就是美人。真漂亮啊。对于这种美人,谁不喜欢?
“老战友,这次,是我们哥俩显示威力的时候了。”
。陈泽快速的组装,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对于狙击手来说,枪,就是他们的左右手,摸一下就能知道哪里不对劲,每天都会
拿出来擦拭,快速组装的速度他曾经达到七秒。这一次,他小心翼翼的一个部件一个部件的组装,上弹夹,拉开保险,摸着这把枪,陈泽忍不住凑上去亲了一下。
“陈泽,你这次战役之后,也就好好做你的后勤部长了,这把枪呢,你也不能收着,对吧,枪的意义就在战场体现,这样好不好,你结束战斗之后,这把枪,你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