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雪很是无语,自己可是原装的黄花大闺女,纯洁的良家小姑娘。叶风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他把自己当什么了?如果自己真的照他的话做,会不会让他看轻,不再珍惜自己呢?
老爹说女孩子要矜持,老爹说女孩子要学会说不,老爹还说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就越是难以赢得对方的珍惜。怎么办?自己是爱他的,这一点儿毋庸置疑。可是让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着他宽衣解带,这也…太羞人了。
不行,肯定不行。算了,不搭理他,如果他真的想要,就自己动手。老娘又不是快递员,还给他送货上门不成?
这么想着,慕容雪就轻轻地闭上了双眼,不再理会身边的叶风,任凭他一个人在那里干着急,白瞪眼。
叶风看了看胯间支起的小帐篷,有种想用脑袋去撞墙的冲动。我滴个姑奶奶咧,她怎么还学会了“装死”呢?怎么办?要不要再继续下去?他着实有点儿为难了。
脑海中闪过自己和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在一起的画面,第一次相见以及每一次见到她的片段。她似乎总是默默地站在自己的身后,在自己需要她时,或者是不经意转过头时。总会发现,她一直都守在那里,从来不曾改变。
还记得当初自己见到她时,因为那张脸和心底的那个女孩子太过相像,自己竟然情不自禁的拉着人家的嫩白小手说:姑娘,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如今想想,若不是前世的缘分,又怎会有今生的安排呢?
对,这是缘分,是上天安排的缘分。他叶风又何必要逆天而行呢?世人都说要活在当下,珍惜眼前人。那么,如果他叶风不继续下去,算不算是亵渎了上天的美意呢?
反正已经失去了元阳之身,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做一次和做十次有什么区别?好像没什么区别吧?
叶风仔细的想了想,心里就满是委屈。可恶的兰妃,可恶的魔族大祭司,在人家还没有享受到男女之间那种快乐的时候便夺走了人家的处男之身。
你说她夺走就夺走吧,好歹也让人家过过瘾,好好地享受享受不是?太不专业了,太不懂情调了,太让人失望了,真是个不懂生活的女人,又不是他叶风付不起钱,对不对?
难怪她会沦为堕仙,就她这样的性格,在天界肯定是混不下去的。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像她这样不懂得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想要拥有自己的小圈子,整天不说话又板着张脸怎么行?肯定不行。
得主动,得会看眼色,得会说会做,还得会甜言蜜语。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哄死人不偿命。这话呀,说得好就是艺术,说不好,哼哼,那就是灾难。
于是,叶风故意把脸色一沉,假装生气的说道:“慕容雪,不要睡,这绒衣都被血水湿透了,还穿在身上会感冒的。你以为这无影神针是随随便便就能够使用的吗?很消耗真元的好不好?”
他一边说,一边就伸出自己的双手来,把床上的慕容雪强行翻了个身,脸不红心不跳的继续哄骗道:“乖,听话,把这件绒衣脱了吧。”
虽然慕容雪的心里羞涩极了,但还是红着脸轻轻地“嗯”了一声。
叶风就像是打了鸡血般兴奋起来,体内的荷尔蒙也疯狂膨胀。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如果女孩子同意你帮她脱去衣服,那就是默认了你可以和她羞羞。
矜持?矜持个屁呀!这个时候谈什么矜持?这个时候装什么绅士?推她,推倒她,一定要推倒她!不能手软,绝对不能手软。推倒拥有第一次,手软会后悔一辈子。
于是,叶风就撩起慕容雪绒衣的下摆,慢慢地向上提。一边提,一边仔细的观察着慕容雪脸上的表情。她像是好多天都没有睡过觉一般,虽然脸上爬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看起来十分健康,但依旧是紧闭着双眼,没有睁开。
很快,叶风的双手已经将那件染血的白色绒衣提到了慕容雪的胸口位置。顿时一股少女的天然芳香扑面而来,叶风贪婪的吸了两口,不禁有些哑然。这香气很淡,若不是距离太近,很定是闻不到的。
一般来说,每一位女孩子身上都会有一种独特的香气,或浓或淡。这股子香气有别于化学香味,也不像各种花香那般浓烈,它如馨如兰,完全是少女的身体自我净化出来的味道。
没有?那不可能。你有本事现在就脱了女友的衣服闻一闻,趴在她胸口的位置仔细闻,我还就不相信了。
“乖,把手臂举起来,咱脱了衣服再睡哈。”叶风继续蛊惑着,没想到慕容雪真还就听话的举起了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