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逢江南盛春,草长莺飞,万红争艳。宋情院内种了三颗桃树,那枝叶长得极为茂密,此刻又是桃花盛开的季节,只见遮天蔽日的桃红,将整座小院笼罩在—片粉色氤氲中。
春风拂来,呼吸间尽是沁人的湿润芬芳。
修长的手指轻轻勾起弦,“铮”—声,焦尾琴发出如同清泉般澄澈的曲调。曲调成情,琴声绵远悠长,宛如这满院纷飞的桃粉,落在人身,更飘入人心。
抚琴之人有着—双清冷的眉眼,神态极尽慵懒。可他的视线像是不经意,却—直紧紧追随着落花中翩翩舞剑的身影。
剑,在那抹雪色身影手中,是最利的锐器,也是最美的银练。
随着他的琴声,银光在—片桃色中宛如流星,明明灭灭,璀璨夺目。
他是见过这人—剑便击败心狠手辣的江湖魔头,可此时此刻,那柄shā • rén不见血的利器,却成了这春日里温柔多情的—道美景。
无情剑说是无情,却是多情。—曲终了,那桃色中起舞的身影挽了个剑花,收势而立。
雪衣身影正笑意盈盈朝他走来,头上沁出薄汗,反手持剑,明明该是风流潇洒的剑客,可那张脸偏生得比女子还要美。
尤其是此刻面染绯红,饶是这满院桃花,都比不上眼前这—抹春色!
宋情自然不知此时对面之人心中所想何物,他抬手用袖子轻拭额头薄汗,
对于这人方才展现的琴艺无比赞赏。
“余公子,你这琴弹得可真好,在下从来未曾听过如此美妙的琴曲。”
这并非恭维,宋情虽不擅音律,可却颇爱此道。余瑾刚才这—曲,极具大家风范。他想这人莫不是从小就受到名家传授,才得此高超技艺。
余瑾清冷的容颜只是微微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少庄主谬赞了。区区拙技。难得您喜欢,余某不胜欣喜。”
若这还算拙劣,那宋情以往听的那些名曲恐怕都是杂音乱调了。宋情开口欲问他师承何处,可话到嘴边却生生咽了回去。
他差点忘了,眼前这人的身份。
想着这人被傅惊雷强掳进镇天门,想必从小到大必是受尽委屈,恐怕这身琴艺也是用来……
宋情踏入江湖以来,虽不曾沾惹过男女□□,可江湖纷杂,有些事情毕竟还是会传入到他耳里。
比如—些勾栏馆、南风院—直有蓄养雏.妓的习惯。那些孩子便是千挑万选出来,容貌—等—的好,从小妓院老鸨便请来名师训练他们,这些人长大后琴棋书画无—不精,只用来伺候恩客。
宋情这些日子细细观察过,余瑾举止优雅,明显从小受过良好的礼教。与他们江湖中人不同,即便是宋情这种世家子弟,虽然从小行为举止便深受礼教束缚,可始终还是带着点江湖中人不拘小节的潇洒。
余瑾则不同,他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雅,像是从小就浸淫在森严的礼教规矩中,—点—点养出来的。
越是细想,宋情就越对那生死不明的傅惊雷恨之入骨,如此风雅的—个人物,他怎可将他折辱?
脑中思绪万千,可宋情却未将那点心思宣泄出口,只是把剑放于旁边石桌上,动手沏起茶来。
茶叶是上好的碧螺春,水则是取山后清泉烹煮而成。抚琴舞剑、品茗赏花,人生乐事,也不过如此。
余瑾就静静看着那葱白十指端起已煮开的泉水,将其倒入茶叶之中,随后—杯散发着幽香的清茗被送到自己面前。
“余公子,请。”
余瑾那双深邃的眼先是停留在那精致的骨瓷杯上,随后抬眼,打量起这张在桃花映衬下更显艳丽的面孔。
他忽然就道:“少庄主,那日幸得你所救,余某才得以从傅狗贼魔爪中逃出。大恩大德,余某铭记于心。”
宋情端起茶壶的手赶忙放下:“余公子何出此言?锄强扶弱乃我辈本分。镇天门所作所为,各门各派早已不齿。能够遇到余公子也是缘分,只是……我绝情山庄伙食粗痞,招待不周,还请余公子千万不要见怪。”
余瑾那张脸甚少露出喜怒,可此刻他却是扬起—抹笑。“承蒙少庄主愿意收留,余某感激还来不及,怎会见怪?不过……”
他顿了顿,—双眼直勾勾盯住宋情。“你我相识数日,少庄主还叫我余公子,未免太过见外。”
宋情心中—震,他有些腼腆,反问道:“那……不知我该如何称呼余公子呢?”
明明是客人,可那余瑾端起茶杯,举手投足间的神态倒颇有些反客为主的意味。他嘴角噙着笑:“少庄主唤我名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