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认错的,狼族都很聪明的,它们的记忆力也很好,他不会认错救那个自己的人。
它记得那个特定的时间,那个特定的场面,那个特定的人,还有那人特有的温暖的眼神和保护。
然后,这只一向孤傲的小狼崽,居然飞快的从他的位置上跳了下来。
他摇着尾巴走近,四条腿几乎失去了协调,差点同手同脚起来。
靠近这人时,他才忽然确认这是现实,而不是一个幻象。小狼崽这才放慢了些,怕撞到这人,有着灰色绒毛的脑袋在季灼桃腿边蹭蹭,低声讨好般叫了一声,“嗷~”
小狼崽只有几个月大,高度只达膝盖,一双毛茸茸的灰色耳朵,还有一条毛发旺盛形状优美的尾巴,那尾巴正讨好的勾着小腿,季灼桃的心都要被他萌化了。
“小崽崽,你还记得我吗?”他蹲下来,不轻不重的抚摸小狼崽的背部,小狼崽则乖顺的坐下,以贵妇般的姿态任他抚摸。
真是一只漂亮的小狼崽,而且他自己似乎也知道自己很漂亮似的,非常懂得利用自身的优势,但这讨好却是适度的,不失其风度又高傲。
“嗷~”当然记得!
小狼崽的黑瞳一瞬不瞬的盯着他。他还以为自己恐怕见不到这个人了,它已经决定以后一定会倾尽全力去寻找他,却没想到再见的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季灼桃抱着他摸了半天毛毛,忽然觉得自己也变得毛绒控了。
电话铃声响起,打破了这片沉静,是陶轲打来的电话,他看了一眼就给挂了,紧接着是又陶允沐的电话,他不能不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