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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2 / 4)

她这话还真不是虚的,她之所以知道这段洋文,或者说郑明明之所以能够流利的说出来对一个刚学英语没多久的小姑娘来讲相当长相当复杂的英文句子,是因为她背诵过呀。

为什么要背?因为郑明明作为农民工子弟小学的四年级学生代表,参加了全市小学生演讲比赛。

其实不是英文演讲,但这个年代比较流行在演讲稿里头加两句英文,比方说Ihaveadream之类的,就会显得特别高大上。

这段话还是小宇哥哥推荐给她的,因为大家都haveadream,梦就不值钱啦,没有人性的疯狂更加吸引人的耳朵。

为了在演讲比赛中一鸣惊人,郑明明可没少在妈妈面前练习演讲。时间久了,陈凤霞不说背的滚瓜烂熟。起码听到那段洋文就能条件反射起来。

郑国强人在公安局上班,呆家里头的时间当然比不上老婆长,也就不晓得中间的这段公案,稀里糊涂间便被套路了。

郑明明转过脑袋,偷偷朝妈妈眨眼睛,跟偷吃香油的小老鼠似的,乐得不行。

陈凤霞也朝女儿使眼色,心里头甭提多得意。

“乖,先喝点儿玉米汁,回头妈给你做好吃的。妈妈能进步,全靠我们明明带着。”

郑国强被母女俩联手忽悠得晕头转向,等到女儿拿着玉米汁出去了,他都有点儿不好意思看自家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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