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苏墨修点了点头,“怪不得我不喜欢女人,原来我喜欢男人。”
张志:“……”
苏墨修又道:“我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赚这么多钱了……我想包网红!”
张志:“……苏墨修,你是不是被人穿了?”
苏墨修当然没有被人穿。
他只是……做事一向果断。
他家很有钱,而他现在的身家,已经超过了他的父母。
这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他的果决!
他做投资的时候很少犹豫,基本都是看好了就立刻下手。
现在看上了一个网红……当然也不能让对方跑了。
对方能在微博上发那样的话,就说明对男人不怎么排斥,既如此,他也就有很大机会得到对方。
苏墨修让张志推荐适合恋爱约会的吃饭场所,然而张志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也是,张志这样的,能有什么经验?
苏墨修给自己的一个客户打电话,问了对方同样的问题。
那个客户是个富二代,没什么本事就喜欢玩,因为怕把自己搞破产,就把资金分成几份,委托别人给他理财。
他最大的那份资金,就放在苏墨修这里。
这个富二代年纪不小,已经快四十了,一直没结婚交过很多女朋友,经验异常丰富,张嘴就给苏墨修推荐了几个地点。
苏墨修查了查,然后将几个选项一起发给言景则:“你喜欢哪个?可以挑一个。”
这样让别人选,会让人没办法拒绝……挺好!
言景则一直等着苏墨修的信息,看到之后,上网查了查,然后选了一家据说气氛特别好,特别适合情侣的。
两人飞快地约定好见面时间,然后……
去找合适的衣服!
言景则从原主的诸多衣服里,挑出最好的一身换上,又按着原主的记忆,打理了一番自己的外貌。
等准备好,他打车出门,决定早点去约会的地方。
咳咳……他单方面觉得……这是一场约会。
而同一时间……苏墨修也出门了约会不能迟到。
坐在出租车上,言景则突然想到,他是以要投资的名字约见苏墨修的,但投资方案……他还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