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杂志社的小说更能锻炼文笔,李达是打算在作文竞赛上扬名了。
不过,李达有这个想法,却没有足够的自信。
他觉得自己是有实力的,但是全国有实力的人太多了。
中国的人口基数太大,出现多少人才都不奇怪。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的。
李达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脱颖而出,就只能多加练习了。
而杂志社的文,矫情是矫情了一点,但写作这东西,本来就是靠的打动人心。
越矫情就越好。
当然,不能为了矫情而矫情,得在里面加入一些大的道理。
可以关于人生,可以关于社会,在初选的时候,满足这些条件,就肯定能过关。
关键在于决赛,能不能拿到优胜,这就很关键了。
比起洛冬青激动到失了智,李达过于平静了。
他回家就一直在写书,一直到肚子又饿了,才发现天都黑了。
李达没有自己做饭,下楼随便应付了一些,又回到家里开始学习。
就算是个重生者,他所拥有的,也只有自己狠得下心的努力,还有并不算丰富的阅历了。
半夜,起风了,窗帘被吹得哗哗作响,李达将窗户关上,感受到清凉的风吹到脸上,不由有了几分寒意。
当李达上床睡觉的时候,便听到了淅沥沥的雨声。
次日起来,外面的雨还没有停。
这一场雨落下,今天的活动是泡汤了。
雨天不太适合出去玩,何况是划船。
李达给洛冬青拨去了电话。
“下雨了。”
李达说出三个字,洛冬青稍微有些遗憾,却也不至于太难过,虽然很想一起出去玩,但也不差这一天嘛!
“我知道啦,我们改天再出去玩吧。”
“好。”
“天冷了,你要加衣服噢。”
洛冬青代入女朋友的角色,在电话的那头叮嘱道。
这小小的变化,让李达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你亲我一下,我就不会冷了。”
李达确认,自己身上一定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了。
另一边,洛冬青自然是羞恼地道:“你自己去穿衣服,我才不会亲你呢!”
“那换我来也行。”
“不要!”
李达并不擅长煲电话粥,主要是不太擅长在电话里调情,这些事情还是当面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