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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1 / 1)

河滩是什么地方,那是村里女人们洗衣服的地方,大丫头在经过河滩的时候把竹篓还给乖宝是因为怕外人看见这一幕,以为乖宝和他们爹娘一样是个懒胚子。

“看看,看看,大丫这个堂姐都比你们这对爹娘做的好。”

卢苗氏气的拧了拧二儿子的耳朵,对着俩人一顿咆哮。

卢家富和徐娇娘这会儿也有些小心虚,不过这份心虚仅仅因为他们刚刚误会了大丫头,他们心里还挺腻歪村里人没事编排他们家事的行为的,他们懒怎么了,馋怎么了,又没吃他们家大米,谁让他们投胎投的好,爹娘都是有本事的呢。

现在卢家没分家,家里的大头都是他爹挣得,他能哄的爹娘偏心他,那也是他的本事,凭本事吃懒饭,那也是一种能力。

“奶,大夫请来了。”

卢秀玉听完了屋内的谈话,这才开口打断卢苗氏之后要说的话,带着大夫进来。

白天割完猪草回到家后,三堂妹曾拦下她,质问她为什么对二堂妹那么好,那个时候卢秀玉只是回答她,因为乖宝也是她们的姐妹,是她们的亲人,所以她才对她好。

实际卢秀玉清楚,她疼爱乖宝除了这一世两人的血缘关系,以及乖宝确实年幼需要照顾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乖宝的模样招她喜欢,多呵护一些也不碍事。

可在刚刚听完了乖宝的那一番话后,卢秀玉觉得自己对乖宝的疼惜又多了许多理由,这种付出被人牢记的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

现代的卢秀玉也曾为所谓的家人付出了很多很多,可他们却觉得一切都是应该的,还觉得她付出的不够。

乖宝那样大声的告诉奶奶和二伯二婶大堂姐为她……为她……为她……这一句句的,直接落到了卢秀玉的心里。

明明那些事在卢秀玉看来是并不值得提及的,比如帮忙背竹篓,比如挖芦苇根,可乖宝就是记住了,还在她爹娘有所怀疑的时候大声告诉他们,大堂姐特别好,她特别喜欢大堂姐。

“小笨蛋。”

卢秀玉跟着大夫进屋的时候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小笨蛋啊,稍微对她好一点她就喜欢人家了,这又笨又娇的小东西,以后岂不是很容易被人哄走呢。

看来她这一世还是劳碌命,除了想办法改善生活条件外还得多看着点这个小娇娇,别让她轻易被人骗走了。

谁让她都说了喜欢她这个堂姐了,那就得让她一直喜欢下去。

“王大夫,快来给我孙女看看。”

屋内三人的注意力都被大夫吸引走了,乖宝虽然醒了,可烧却没有退,而且她身上还有一些外伤,总得配一些药膏抹着。

卢宝宝被突然出现的堂姐吓了一跳,这可不单单是姐姐,还一个冒着金光闪闪发亮的金大腿啊。

她疯狂回想自己刚刚说的那些话,应该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吧?

卢秀玉见乖宝自她进屋起就盯着她,显然是很喜欢她这个姐姐了(大雾),心里有些小开心。

卢宝宝注意到堂姐的表情没有任何不悦,顿时就放松了,还冲着堂姐笑了笑。

哎,娇气包就是爱粘人,看到喜欢的姐姐原来这么开心吗(大大雾),卢秀玉觉得心情回到了自己买下第一个属于她的铺面的时候。

“没什么大碍,等会儿我抓两包药,喝完那两剂药就差不多了。”

王大夫摸了摸卢宝宝的脉相松了口气,刚刚卢家大丫头那么焦急的找人,他还担心卢家这个小孙女和唐秀才的情况一样糟糕呢。

“伤药也得抹,她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热就是身上的伤口引起的,要是这外伤治不好,可能还会烧起来。”

王大夫收回把脉的手,认真叮嘱道。

“我看这孩子的脉象很细弱,显然是个娇气的主儿,如果可以,以后别让她干重活累活了,不然再病个几场,恐怕药钱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王大夫心里替卢宝宝惋惜,这个丫头模样确实出落的好,可身子骨不行啊,倒不是什么短寿的命相,只是注定一辈子干不了重活累活,也不能优思多虑,乡下找儿媳妇都要找身板结实能干活的,卢家这孙女长的再好干不了活,那也不会招婆家喜欢啊。

王大夫在心里摇了摇头,屠夫杀孽大,世人多忌讳这些东西,要不然也不会十里八乡就那么一个屠夫,富贵人家更讲究这些东西,显然也不会娶这样人家生养的姑娘,纳妾倒是不讲究这些,可卢家舍得让女孩儿做妾吗?

他瞧着卢苗氏那紧张劲儿,显然是十分喜爱这个孙女的。

“王大夫,只要不干重活累活,我妹妹的身子骨就没有大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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