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人都知道野猪这种畜牲有多难缠,这些畜生常年在身上滚泥浆,时不时在岩石上磨蹭自己的皮肤,一般的刀具根本砍不开它那一身厚厚的“盔甲”,而且野猪的脑子是一根筋,不管它们是因为什么原因下山偷啃农作物,只要它们尝到了甘甜脆爽的红薯和白菜,就绝对不会放过剩下那些还没被糟蹋的粮食。
野猪也知道什么东西好吃,他们辛苦耕种的庄稼,可比山上的野草美味多了。
恐怕这次野猪下山,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先把这片地的番薯都挖出来吧。”
甄山峰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显然这件事让他觉得十分棘手。
“这些番薯的个头都还不大呢,现在挖出来,糟蹋了……”
一些老人面露不舍,再过大半个月,番薯的个头能大一圈,而且这个时候的番薯都还比较生涩,口感不够脆爽,到时候用来做薯粉,出粉率也不会很高。
“那也比被野猪糟蹋来的好。”
甄山峰叹了口气说道。
这一片地有些偏,最近的一户人家距离这里也有三四十米远,目前还不知道野猪群到底有多大,可从脚印和一晚上被糟蹋的粮食来看,这个野猪群规模绝对小不到哪里去。
要是让人半夜守着,恐怕会有危险,指派谁都会惹来怨言。
大伙儿一听甄山峰的话,也知道了他的为难。
“这些畜牲真是糟贱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