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这座酒庄的唯一控股人,四十多岁,足有一米九,中英混血,有一双忧郁深情的灰色眼睛,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和忧郁这两个字搭不上任何关系,纯粹的捕猎者,只有征服和血腥能让他燃起兴趣。
霍千帆走到门口的时候放轻了脚步。
小孩儿是背对着他的,微微垂着眼睛,正在认真看橱柜里的香水。
霍千帆瞄了一眼,黄绿渐变色瓶身,是Hermes尼罗河花园。
“喜欢?送你。”
郁风晚被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思绪,转身道:“不用,随便看看。”
这是一幅瘦削苍白的面孔,一瞬间霍千帆有些疑心窗外的雪光映到了他的面颊上,怎么会这么白,除了点漆的瞳仁和淡色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
霍千帆还是伸手把香水瓶拿出来了,在他衣领处轻喷两下,嗅了嗅,道:“稚气了些。”
清新的柠檬香气,算是好闻,不过还是太幼稚了,层次也单调。
霍千帆:“倒是适合你。”
年轻漂亮的少年,喷白开水也是香的。
喷香水的时候他离他很近,曲起长腿,几乎将他抵在香水橱柜上,鼻尖近在咫尺,那是与柠檬香气截然不同的,属于成熟男人的烟草气息。
隐秘的暧昧在潜滋暗长。
郁风晚不动声色地抽身离开:“谢谢霍叔叔,我很久不喷香水了。”
他有意强调了“叔叔”两个字,提醒他的辈分。
霍千帆扑了个空,倒是不尴尬,笑笑,道:“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今天找我有什么事?”
郁风晚垂着眼睛,明明是请求,却丝毫没有卑微胆怯的姿态,更像是命令:“听说下个月窦家有酒宴,我想去。”
郁风晚是一年前回来的。
他似乎是大病了一场,长久地在出租屋里休息,半点不出家门。
霍千帆带着礼物去探望,也被拒之门外,发去的短信通通没有回音。
要说起溯源,大约二十年前,霍千帆和他的母亲陶韵曾经有婚约,只是陶韵叛逆,不愿意奉承父母之意,和一个大学同学结婚了。
后来那事儿闹得沸沸扬扬,圈子里也有诸多传闻,说陶韵那个穷教师丈夫猥亵学生,落了个畏罪自杀。事后陶韵被接回了英国,长期在家养病,连带着他那个十六岁的儿子郁风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