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哼唧唧了几声,转过身认真看起来。
他倒要看看,这又是边塞到都城里无数爱慕他夫人的青年中的哪一个。
看吧,他夫人都不认识,肯定是什么无名之辈。
“这包明杰,号称边塞第一诗人。”
余远之的心狠狠刺痛了下,他对于诗词歌赋都不懂,诗经都没背全,哪里知道什么边塞诗人。
还第一?!
手腕一紧,余远之低头望见一双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近来他有些晒黑了,然而他的夫人肤色却始终如初,洁白如瓷器。
现下放在一起,余远之的肤色直接又黑了一层。
余远之抬起头望着台上的包明杰。
台上的人脸刷得惨白。
余远之幽幽望着他。
边塞来的,肯定比他黑多了。
现在这么白必定全是化出来的,就是怕长得太黑了客人们看不见他。
这么想着,余远之低头将另一只手盖在季华清的手腕处,虚虚地握住。
台上响起乐声。
这里果真比青州繁华,丝竹管弦是常见之物,不像他们那里,都是话本先生讲话本。
回回故事都差不多,只有他夫人的感情事迹从来不一样,但个个都精彩。
以前不觉得,现在想起来只觉得醋坛子要翻了。
台上的锣一敲,上方开始便唱了。
“平州美人传万里,飘逸宁人眼含情。”
“公子——”
余远之在心里狠狠“呸”了一声,叫什么叫,干嘛叫他夫人。
余远之一双黑亮的眼珠炯炯有神地望着台上。
台上的人面带羞涩,拦住号称为“季华清”的公子,“公子,我见你一眼便觉得我们定能为好友,能请公子喝杯酒吗?”
“咳咳咳,”身旁几声咳嗽,余远之扭头幽幽地看着夫人季华清,缓缓问道:“怎么了,夫人?是心虚了吗?”
仔细想一想,他夫人在话本里可能已经绿了他千百八十遍了。
顿时余远之便觉得心情不好了。
怎么可以这样,风流韵事这么多?太过分了。
台上的“季华清”满口答应,跟在包明杰身后去了酒楼。
余远之看着这一情景,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家夫人背着他偷情的实况,霎时头顶发绿,眼神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