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荣升把这间私藏馆的钥匙举到你面前。只要接过,你从此就过继为原配的儿子。
你在展厅里弹欢乐颂时就有这般预感。你的父亲唇角微扬,自信得像是看到年轻的自己。
他这是在祝福你,祝福你也能成长为他的模样。
在那个世界里,“精致利己”是和“脚踏实地”一样的美好品质,你不可能不被诱惑,只是抬手的那一瞬,你眼前闪过的竟是白日里被撞的青年。
当时有画笔从青年的背带里撒落出来,你们来不及捡拾,随即将人送往医院。
车里,你的手被他紧紧攥住,你听到他嗫嚅着,反复的同一句话却是:“一样的……都一样……”
他的同伴赶来时手术已经结束了。你远远看着,听了一场歇斯底里的嚎啕大哭,你看到他跪在昏迷的他的病床前,双膝的那一碰地比画笔掉落更像长梦破碎的声音。
然后你就走了。
你得再过好几个月才知道,他叫杜夏,他叫庄毅,两人都是大卫村里不知名的仿制画民工。拒绝那把钥匙转身离开后,你也绝对想象不到,自己有一天也过上这样的生活。
你那时候也不是何筝。
你可以对程荣升说“no”,你不能否认艾琳十月怀胎的事实,艾琳说,你这具凡体肉身属于程文森。
你于是把血肉还给她。
以及那两根浮肋。你终于成了何筝。
何筝的口袋本被杜夏拿过。
“……想什么呢?”杜夏坐在他腿上。
也不看看何筝把自己画成什么样,杜夏把那小本子往边上一扔,双手搭在何筝的脖子上。
何筝很随意地抬手轻握住他的小臂,“没什么,就是想到以前的事。”
明明不久远,回忆起来,脱胎换骨的,恍如隔世。
“是嘛……”杜夏很少听到何筝主动提起过去,他却兴致缺缺,懒得借此为由头旁敲侧击,反倒是勾着脖子的手搂得更紧,双腿一字岔开,内裤在何筝的牛仔裤上蹭磨,小腹也凑近,贴上何筝腰带上的纽扣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