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拖鞋都来不及穿,就冲了出去,但透过猫眼一看,沈云星的表情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失落了下来。
不是季北秋,是对门的动静。
沈云星烦起来就喜欢靠整东西来转移注意力,季北秋的家太干净,他找钟点工找得太勤,屋里连个灰都摸不到。
他就只能退而求次地去整行李箱,整着整着,沈云星的心情突然悲壮了起来。
季北秋现在确实没喜欢的女生,也没女朋友,那以后呢?
他不可能单身一辈子,季北秋长得好看,家里的具体条件沈云星也不清楚,但看沈柔,估计完全不缺钱。
听季北秋说,他是在国外一个名校读完研才回来的,学历也有了。
就像苏冬梅说的那样,像季北秋这种男生,的确会有很多女生喜欢。
沈云星整东西的动作逐渐变得暴躁起来,也不折衣服了,就揉成一团暴躁地塞进行李箱里。
那季北秋要是有女朋友了……他要是有女朋友了。
他的脑子控制不住地作出假设,要是季北秋有女朋友了,那他还住在季北秋家不是电灯泡了?
早晚都要搬出去的,他还不如早点搬出去。
沈云星想着想着,鼻子不由自主地有些发酸,他下意识地抹了把眼睛。
还好,没掉眼泪。
他在心里唾弃了一下自己,沈云星啊沈云星,你怎么可以那么脆弱?
季北秋是你哥,不是你爸,就算季北秋是你爸,他也不可能就只对你一个人好一辈子。
他想到这边脑子愈发得乱,再加上季北秋刻意放轻的动静,沈云星根本没听见。
直到敲门声响起,沈云星才陡然回过神来。
他听到季北秋询问的声音,平息了会儿呼吸,才开口让他进来。
而现在,季北秋问他要不要搬回去,语气还那么凶。
他是什么意思?
季北秋早上还求着他让他一起住,现在就不拦着他了?
沈云星莫名地有些委屈了,他的睫毛颤了颤,下定决心了:“我要搬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