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走廊里被人丢掉的纸壳箱垫在腿上,纸铺在上面,专注地写。
在这段故事的开头,林声写:我是在一个大雪天跟他见面的。
他写:在遇见他之前,我曾经觉得这个冬天不会过去了。我始终都不喜欢冬天,寒冷肃杀,毫无生机,相比于活着,更适合死。
他写:但是,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那样,我们有时候感谢某些人,仅仅是因为他们和我们一起活着。借用陀老的话,我感谢他,因为我活着遇见了他。
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林声每一笔都郑重其事,下笔的时候很用力,甚至已经透过了纸背。
他故事里的“我”自然就是他自己,这个差点死在冬天里的失败者。
而那个“他”,不言而喻,是沈恪,那个背上绽开了花朵的男人。
他写得入了迷,为这个故事,也为沈恪。
在这里面,他用文字描绘沈恪的样貌,描绘对方的身体。
眼皮上的一颗痣,一个晚上就长出来的青色胡茬,每次触碰都会觉得被燃烧起来的手臂,还有,林声虚构的,沈恪背上的花。
那是一朵开在沙漠里的花,没有名字,但象征着生命。
在书写这一切的时候,林声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饱满的幸福,而这幸福是沈恪赏赐给他的。
沈恪是他的爱神,是他灵感的源泉。
如果说,创作的花园里有一汪清泉,那潭活水就是沈恪,他只是走过去,虔诚地俯身,用手捧起那甘甜,一口而已,他就成了那个被神眷顾的人。
尽管此刻他距离沈恪遥远,但在纸页上,在故事里,他们正注视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