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绍庭的声线没有发育得过于低沉,甚至还留着几分少年音色,清清朗朗的,又因见过太多苦难,格外有安抚人心的力度。黎琛对上他的眼睛,又再低头看他的戒指。一对小小的银色翅膀,正中是一粒剔透的钻石。
人终究会老会死,而它永恒常新。
他突然好想抱季绍庭,把这沉重的一切附着到他的身体里去。他都还没抱过他,都在一起小半年,他怎么还没抱过他。
就要抽出手将索求付诸行动的时候,走廊突然有医护推车经过,黎琛倏地坐僵,初醒一般,意识到自己方先萌生的那强烈的依赖欲,很陌生,但感觉不算太坏。
而季绍庭对黎琛的内心挣扎浑然不觉,只用轻松语调与他转移注意力:“我这戒指挑得可真好。”
“嗯。”黎琛想,是很好,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季绍庭。
浅灰色的天宇之下是雾蒙蒙的人间。秋雨弥漫,途人撑开了伞,而木樨还在开花。
“黎先生可以跟我讲些您的事吗?”季绍庭问。
黎琛顿了顿,“什么?”
“什么事都好,”季绍庭温温地笑,“我想听。”
季绍庭心里想着的是,叫黎琛讲些话,他就不会太专注于手术室的进程了。
但一方面也担心冒犯到黎琛的隐私,他无意探听他的秘密,只想知些琐碎事,于是又补充:“比如,黎先生喜欢什么颜色。”
黎琛脱口而出:“红色。”
倒是出乎季绍庭意料:“我还以为您会喜欢黑的。”
“红色,”黎琛瞄准了季绍庭的眉尾痣,笃定地重复,“带点褐的那种。”
他讲得这样精准,看来是真的喜欢,季绍庭默默记在了心里,又问:“那食物”
“你呢?”黎琛打断问。
平静的表面下是兴奋,他原来一直都想了解季绍庭更多,却不好表现出来。季绍庭从来不跟他讲私事,他甚至不知道季绍庭小时身体不好,一只手到现在还毫无血气。
“我喜欢白色,”季绍庭回答以后似乎想到什么,“黎先生,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我说两个选项,比如猫跟狗,然后我数三二一,我们一起做个选择。”
说是游戏,更像是在测试默契。猫和狗,两个人都选狗。饭和面,都是饭。菜和肉,季绍庭是菜,黎琛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