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颜色看不出分别,”他的指间碰上季绍庭的眉尾痣,语气认真又执拗,“可这个颜色我认得。”
季绍庭一怔。
黎琛专注的目光正将他烤炙,叫一颗冻进寒冰里的心又寻到了几分热度,又识地跳动了。
季绍庭不禁唾弃自己几时变得这样容易心动,黎琛随意一句话就能将他撩到。他迅速掐灭胸膛里那团小小的火焰,礼貌又疏离道:“谢谢,我很荣幸。”
“我真的认得,”黎琛又重复一遍,而眼神愈发笃定,“永远都认得。”
黎琛本来并不相信缘分与命运这些玄乎的说法,可是在遇到季绍庭以后,他就开始相信命中注定了。
为什么以前从未想将一个人留在身边,为什么偏偏是这一个叫他无论如何不能放手。
季绍庭的这颗眉尾痣生得这样惹人注目,黎琛见他第一眼就留意到了。这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印记,叫黎琛能一眼认出这就是他的命中注定的印记。
可这样炽热的情意只叫季绍庭手足无措。
季绍庭漫应着别开了话头,说起另一边橱窗里的无头模特:“阿琛你看那里,怪恐怖的。”
黎琛再是愚钝也察觉到了季绍庭的回避,换做他人可能会就此将事情带过,毕竟世上什么都急得,就是感情急不得,尤其季绍庭这种慢性子,得给他喘息的时间。
但黎琛显然不会这样善解人意,季绍庭越退他越是要进:“你听见了吗?”他咄咄逼人:”你不相信我吗?“
季绍庭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与黎琛起口角,即便是这种微小的口角。
于是他昧着心意安抚道:“我相信你,当然相信你,你是我丈夫,不是吗?”
黎琛眼底有了笑意,摩挲着季绍庭戴在无名指里的婚戒,将语意重复了一遍:“对,我是你丈夫。”
“去看看其他店吧,”季绍庭想快些将黎琛带走,“停在这里,别人以为我们要买口红。”
黎琛瞄着季绍庭天然的唇色,心想的确不用买口红,给他狠亲几口就红了。
他拉起季绍庭的左手,说:“那我们去买衣服。”
季绍庭怀疑黎琛有购物癖,尤其是在衣物这一方面。